介绍: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是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以小流域(或片区)为单元进行的。为明确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规范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根据建设任务、规模对本规程的条文内容进行取舍和补充。 本规程共11章33节103条和4个附录,对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深度、章节安排及主要技术内容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综合说明、项目背景及设计依据、基本情况、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概算和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11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