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水功能区的分类分级、划分条件以及确定水功能区范围、主导功能、水质管理目标、水质监控断面;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系水功能区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