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部分规定了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方法与程序,质量检验的职责、内容,质量缺陷备案与质量事故检查的要求,质量评定的依据、次序、等级、标准、组织与管理,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本资料等。 本部分适用于江苏省境内水库工程、4 级以上堤防工程、Ⅳ等以上涵闸工程、Ⅳ等以上泵站工程、Ⅳ级以上船闸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