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2.单元工程量:本单元工程开挖工程量(m2及开挖面积(m3)。 3.检查项目:项次2的质量标准栏须填写设计坡度。本例为1:0.5。检验记录栏要将检验情况简要记录下来,以便与质量标准比较,不能只填“符合要求”或“合格”。 4.检测项目;坡面局部超挖、欠挖分为两项,本例斜坡长度小于15m,故将实测值写在项次2相应的检测栏内。 5.总检测数量:500m2及其以内,不少于20个;500m2以上不少于30个;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6.评定意见:“一般检查项目”后面的空格填“符合质量标准”或“基本符合质量标准”,视一般检查项目的“检查记录”而定。 7.单元工程质量标准。 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检测总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即评为合格。若一般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并且检测总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即评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