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主持,由建设(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参加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 参加工程外观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各评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应根据所评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再评定前由设计、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方案,经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执行。 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共30个表式) 本部分系根据水利电力颁发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大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88水利水电行业现行施工规范编制。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检验内容按表中所列内容由施工单位自检,建设监理单位复核。 检测数量及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照SDJ249.1-88执行。 评定表中加“△”的项目为主要检查(检测)项目。工序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工序。 “质量标准”栏中凡写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计规定”的项目,应注明设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