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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存在问题清理排查报告

根据三门峡市水利局三水发(2011)74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存在问题清理排查的通知”精神,县水利局领导对清理排查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开会进行研究、安排,抽调有关人员成立排查小组,从2011年8月31日开始,历时15天,对全县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存在问题进行了清理排查,现将清理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县位于河南省西部,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全县共13个乡镇、256个行政村,总人口34.2万人,土地面积17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5万亩。由于自然条件限制,陕县境内水资源十分贫乏,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比较薄弱。建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陕县广大干群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兴建各类水库13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型(Ⅰ)类水库8座、小型(Ⅱ)类水库4座,总库容3990.8万立方米。13座水库承担着下游陇海铁路、连霍高速、310国道、209国道、郑西高铁等重要设施及40万人、10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在防洪、农业灌溉、城镇供水及养殖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突出。
由于水库大多建于六、七十年代,运行时间长久,加上当时技术、施工条件较差,13座水库不同程度均出现病险情况,其中12座水库已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均鉴定为三类坝,急需进行除险加固。
二、清理排查情况
  (一)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截止目前,上级共批复陕县9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共批复投资8303万元,其中:翰林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较晚,工程建设全部由地方投资,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其余8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批复投资78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277万元,省配套1572.8万元,市配套556.2万元,县配套1404万元,工程建设资金全部足额拨付到位,不存在虚假到位资金现象,没有因资金未到位影响工程建设情况。
  (二)工程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上级共批复陕县9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中型水库1座(涧里水库),小型(I)类水库8座(石门、张家河、塔山、后河、吊坡、九峪沟、金山、翰林河)。
工程于2008年开始实施。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范要求,县水利局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严把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截止目前,已有涧里(中型)、石门、张家河、塔山、后河、吊坡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主体工程全部完成,病险隐患已经消除,共完成总投资68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362万元,省配套1572.8万元,市配套556.2万元,县配套1404万元。九峪沟、金山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11年批复,正在建设。翰林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
从工程完成情况看,由于天气因素、地方关系协调及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工程有拖延工期现象,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设计变更方面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管局全面负责,施工单位进行保证,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按照设计和图纸进行,确需设计变更的严格按照变更程序逐级报批,确保变更资料齐全,变更手续完善,没有擅自改变工程建设内容等违规情况。
  (四)工程价款结算方面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按照施工单位申请、监理签证、水利及发改、财政等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已完工程都能及时进行价款结算,且分批次扣除质量保证金,没有拖欠工程款现象,不存在挤占、挪用、滞留和套取工程资金问题。
  (五)工程验收方面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严格按照水利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核,省、市、县水利部门组织参建单位分类逐级进行工程验收,查阅工程资料,查看工程现场,出具验收鉴定书,不存在没有实施工程就进行验收和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就进行竣工验收现象。个别工程在验收时存在遗留问题,但都制定有实施计划,且均如期完成。截止目前,已完工的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成了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及竣工验收。
从工程验收情况看,制约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因素是工程资料。工程资料整理与工程建设不同步,资料不完善,影响工程竣工验收。
  (六)加固后工程运行情况
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后,水库病险问题得到了解决。通过坝体渗漏观测、变形观测、水库水位观测等,根据各项观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水库大坝及其它建筑物运行正常,坝体没有出现裂缝和渗漏,水库工程未出现异常现象。
(七)质量缺陷处理情况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建管局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经实体质量检测,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针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我们逐条、逐项进行了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如下:
     1、制度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根据清理排查出的问题,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对一些不该发生的情况和问题立即整改,做到主体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
     2、认真组织检查,切实抓好整改意见落实。
    整改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项目法人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逐条落实;第二阶段为复查,由排查工作小组按照项目自查情况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彻底的限期整改。
     3、加强监督管理,防微杜渐。
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水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抓好建章立制,严格工程设计、招投标、合同、监理等工程建设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规程,加强规划设计、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等监督管理,防微杜渐。
(二)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工程参建单位积极协调和努力,我们已按照要求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工期拖延问题。
对在建的九峪沟、金山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管局召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乡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同力合作,积极处理、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施工单位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2、工程资料整理问题。
除险加固工程资料整理非常重要,建管局召集9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参建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印发了有关规范和要求。对已进行竣工验收的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定地点统一整理、审查工程资料,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登记,落实责任,限期补充完善。对在建工程,严禁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进入工地,保证资料整理与工程建设同步。
四、下步打算
通过清理排查发现,我们在工程建设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将通过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管理水平。
(一)加强项目法人建设。
要在项目法人机构组建、人员素质培训上多下功夫,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方面培训,尤其是乡镇水利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业务水平。
(二)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从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重点加强对合同、质量、资质、监理等环节的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入工地。通过经常性检查、巡查,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和解决,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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