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22482-2008),洪水量级划分如下:
1水文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
2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等于5年,小于20年的洪水,为中等洪水;
3水文要素重现期为大于等于20年,小于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
4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估计重现期的水文要素项目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等,可依据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来选择。
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22482-2008),洪水量级划分如下:
1水文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
2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等于5年,小于20年的洪水,为中等洪水;
3水文要素重现期为大于等于20年,小于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
4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估计重现期的水文要素项目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等,可依据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