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结算工程量的计量审核注意事项
⑴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凡超出施工图纸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
⑵凡以重量计量的材料,由承包人使用检验合格的秤量器,在规定的低点进行称量。
⑶钢材的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净值计量。(不计算钢筋损耗和马蹬筋,这些因素在报价中考虑)
⑷结构面积的计算:按施工图纸所示结构物尺寸线或监理人指示在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线进行计算。
⑸结构物(砌体)体积计量的计算,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线进行计算。
⑹混凝土工程量的计算,按监理人签认的已完工程的净尺寸计算。
⑺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按完工验收时实测的工程量进行最终计量。
⑻以延长米计量的结构物,除非施工图纸另有规定,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