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深化水利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2015年我州全面开展了深化水利改革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意见》要求,以实现水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为目标,全面推动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快实行科学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等。现将我州2015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所取得的具体成效和突出亮点总结汇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2015年我州全面开展了深化水利改革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意见》要求,以实现水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为目标,全面推动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快实行科学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等。现将我州2015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所取得的具体成效和突出亮点总结汇报如下:
一、推进流域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按照融合发展和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为突破地域和体制束缚,创新区域水资源管理模式,自治区考虑设立**河流域管理委员会。鉴于**州直特殊的地形地貌及**河流域(国内部分)与区域整体重合的特点,本着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地方与兵团四师以及流域内各供用水户之间关系的目的,我州提出**河流域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应在州直层面上设立,由自治州党委常委任主任,成员由州水利局、伊河建管局以及兵团四师水利局抽调组成,并设独立办公场所,负责整个**河流域日常监管工作。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定“三条红线”考核方案
截止2015年11月,州直各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已全部完成分解到乡镇的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指示,**州水利局已批复了各县市上报的分解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将分解成果印发至(乡)镇,认真组织落实。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32号)要求,我州制定了州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考核评分技术细则及工作测评评分表。成立州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州直县市与兵团的用水关系,考核各县市、团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情况。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定“三条红线”考核方案
截止2015年11月,州直各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已全部完成分解到乡镇的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指示,**州水利局已批复了各县市上报的分解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将分解成果印发至(乡)镇,认真组织落实。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32号)要求,我州制定了州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考核评分技术细则及工作测评评分表。成立州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州直县市与兵团的用水关系,考核各县市、团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情况。
三、推进水权水价综合改革
1.试点水权改革。根据自治区及其他地州经验,探索研究在**州直试点(伊宁县)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的转让制度,尝试新增用水不足部分通过水市场交易取得的新模式。目前,伊宁县正在试点鼓励农业用水向高效益行业优先转换,并率先对吉尔格朗灌区进行了量水工程与量水设施配套,试点实行定额管理按方收费,将节余水量通过水权转让,出售给庆华煤化工企业等。
2.大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以2010年为成本年,按照“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原则,“十二五”末达到供水成本的70%,“十三五”末基本达到供水成本。2014年11月,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同意调整州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从2015年起在现行水价基础上平均增加0.019元/立方米,调整后的水价达到了2010年供水成本的51.8%,2016年达到供水成本70%水价。2015年11月自治州发改委与水利局联合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调整2016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请示》(伊州发改医价[2015]38号),待批复后实行。
四、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
1.改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现状,积极顺应民意,提出由供水单位和村民用水组织共同管理的初步设想,即由县供水总站直接管理到户,改为由供水总站只负责制水、供水主管线管护,供水收费到村头;各乡镇场成立饮水协会,负责配水管网的统一运行、管理和维护,通过村民代表“一事一议”确定水费;协会按行政村组建用水小组,具体负责水表入户、水费收取等思路,确定了巩留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新模式。这一做法,充分发挥了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了广大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破解了农牧区自来水入户难、末级管网维护难、自来水收费难等问题。2015年4月,**哈萨克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巩留县成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总站+饮水协会”的运行管理模式,进一步总结提炼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经验做法,形成了一套程序化、可复制的制度机制,有效提升了州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运行管理模式。近年来,为正确引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我州对小型水利工程,确立了“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于购买、租赁、承包经营现有水利工程的,确立了“谁购买、谁承包、谁受益”的原则。州直各县市小型水利工程灵活制定了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形成了以水管总站、供水总站和农民用水协会分级管理的三级网络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的管护责任。 3.探索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的新机制。全力推进ppp管理模式在水利工程建设融资中的应用,目前州直水利行业正在实施的ppp项目有两项,已全部列入自治州2015年第一批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名单。2015年6月州发改委公布了自治州2015年第二批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名单,州直水利行业共有12个水利项目列入该名单。此外,霍城县战备沟水库工程也拟以ppp模式进行融资建设。近期,霍城县才委托太平洋集团初步拟定ppp模式框架并签订协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机构。
五、2016年的改革工作思路、措施及建议
1.试点水权改革。根据自治区及其他地州经验,探索研究在**州直试点(伊宁县)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的转让制度,尝试新增用水不足部分通过水市场交易取得的新模式。目前,伊宁县正在试点鼓励农业用水向高效益行业优先转换,并率先对吉尔格朗灌区进行了量水工程与量水设施配套,试点实行定额管理按方收费,将节余水量通过水权转让,出售给庆华煤化工企业等。
2.大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以2010年为成本年,按照“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原则,“十二五”末达到供水成本的70%,“十三五”末基本达到供水成本。2014年11月,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同意调整州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从2015年起在现行水价基础上平均增加0.019元/立方米,调整后的水价达到了2010年供水成本的51.8%,2016年达到供水成本70%水价。2015年11月自治州发改委与水利局联合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调整2016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请示》(伊州发改医价[2015]38号),待批复后实行。
四、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
1.改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现状,积极顺应民意,提出由供水单位和村民用水组织共同管理的初步设想,即由县供水总站直接管理到户,改为由供水总站只负责制水、供水主管线管护,供水收费到村头;各乡镇场成立饮水协会,负责配水管网的统一运行、管理和维护,通过村民代表“一事一议”确定水费;协会按行政村组建用水小组,具体负责水表入户、水费收取等思路,确定了巩留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新模式。这一做法,充分发挥了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了广大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破解了农牧区自来水入户难、末级管网维护难、自来水收费难等问题。2015年4月,**哈萨克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巩留县成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总站+饮水协会”的运行管理模式,进一步总结提炼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经验做法,形成了一套程序化、可复制的制度机制,有效提升了州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运行管理模式。近年来,为正确引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我州对小型水利工程,确立了“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于购买、租赁、承包经营现有水利工程的,确立了“谁购买、谁承包、谁受益”的原则。州直各县市小型水利工程灵活制定了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形成了以水管总站、供水总站和农民用水协会分级管理的三级网络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的管护责任。 3.探索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的新机制。全力推进ppp管理模式在水利工程建设融资中的应用,目前州直水利行业正在实施的ppp项目有两项,已全部列入自治州2015年第一批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名单。2015年6月州发改委公布了自治州2015年第二批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名单,州直水利行业共有12个水利项目列入该名单。此外,霍城县战备沟水库工程也拟以ppp模式进行融资建设。近期,霍城县才委托太平洋集团初步拟定ppp模式框架并签订协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机构。
五、2016年的改革工作思路、措施及建议
(一)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成立**州直水资源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州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制定适合州直实际的考核技术方案与评分细则。并严格按照国家与自治区安排部署,认真完成州直“三条红线”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开展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的其他工作,如:开展州直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等。
成立**州直水资源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州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制定适合州直实际的考核技术方案与评分细则。并严格按照国家与自治区安排部署,认真完成州直“三条红线”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开展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的其他工作,如:开展州直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等。
(二)加快水权转换与交易制度建设进程
督查试点县市开展水权转换与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提炼好经验成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为在州直范围内探索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督查试点县市开展水权转换与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提炼好经验成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为在州直范围内探索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