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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合同变更与索赔方法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变更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导致的设计变更或合同变更。具体包括施工的条件、工程进度、项目方案、施工计划方案等。在水利工程施工时,由于很多突发情况难以预测,需要依据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处理。一旦施工问题处理不当,就会直接影响施工的进度,甚至会引发合同纠纷,所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为我们提供了基础的公共服务。近年来,该工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规模也不断扩大。然而,由于水利工程在设计以及工程建设上都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所以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对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进行变更修正。另外,由于其工期较长所涉及的专业科目较多,所以更加使得水利工程的建设难以预测,会使得施工条件、设计计划以及工期长短发生变化,所以施工单位要想顺利、有效地解决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就需要了解合同变更和索赔的技巧。
一、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时经常遇到的几种情况
1.收集证据相对困难合同的变更索赔将直接关系着业主的经济利益,索赔款项是合同外的支出,所以只有存在明确的证据,业主才会立项批准。依据订立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想使得变更索赔的项目得以立项,就必须在会议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业主或监理指示的前提条件下,结合施工单位上报文件、现场查验确认单以及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具体证据。另外,监理人员还要上报工程量统计表、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资料等。因为水利水电工程作业自身具有连续性,所以对于大多数变更项目的相关资料来说,都是需要在具体实施以后才能进行补充。一旦证据没有及时地收集起来,因为施工环境的变化以及现场的改变,将很难进行事后补签。
2.工程合同内的施工量的范围界定比较困难在水利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其施工较为复杂而且极易发生变化,如果想要确定工程量的合理性,就必须对其进行缜密的分析。另外,由于实际的施工技术人员难以详细地了解施工合同,而且对于合同的变更条款也不能及时地了解,3.项目难以通过审批针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不是合同变更索赔项目的主要处理人。要想进行变更索赔,首先应当报告监理单位,只有监理人员确认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才能进一步交由业主。除此之外,在进行变更索赔项目审批的过程中,监理人员的意见将会影响业主的意见。如果监理人员持否定态度,业主也将予以否定,如果监理人员给与肯定意见,业主会在其给予的条件的基础上加以扣减,因此,要想完成变更索赔项目,是非常困难的。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合同变更与索赔的对策
1.科学编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变更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时,应当及时的编制变更报告,并且充分分析外部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另外,不仅要依据工程施工的设计图来制定合同的条款,还应当对可能发生变更的条款进行充分地分析,对于工程中的费用要进行合理地标价。在合同变更的过程中,一旦工程量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就需要依据变化及时地调整合同的价格,如果没有合理的价格时,合同双方要及时进行协商,如果意见不统一,可以让监理工程师制定合理的价格。2.确认施工合同变更项目,制定方案如果想要变更施工合同中的某一项目,合同管理方应当进行实地的检查勘探,查看变更项目,具体检查工程施工的外部环境等,以此来确认其是否需要变更。另外,还应当查看工程的规模,管控好工程单价,避免单价偏高而使得工程规模增大或者过低而导致工程量减小。
3.针对不同的变更、索赔项目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做好变更和索赔的策略,才能使得变更与索赔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时间策略,一旦水利工程的项目达到变更和索赔的要求时,必须要做好变更和索赔项目的申报计划,其也是整个工作的关键。另外,在进行变更索赔项目申报的过程中,必须根据水电工程施工的进度以及与业主的沟通情况进行计划的调整,从而选择合适的时间实施下一步工作。(2)不平衡的报价策略,如果想要使变更索赔工作顺利进行,可以在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投标时,运用不平衡的报价策略。一般来说,报价大多情况下都是由专家对具体的工程量进行核算,从而计算出不同的报价。在进行报价时,适当地提高存在增加可能性的工程量项目单价,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适当地减少可能减少的工程量项目单价,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4.加强变更以及索赔过程监督,便于部门协调沟通对于水利工程开展的合同变更与索赔工作而言,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要想顺利开展,过程必定十分困难。在开展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引基础开挖、灌浆、引水隧洞、集水井、机电埋件安装等施工项目,必然离不开合同的变更和索赔。所以,在这些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其合同的管理与控制,并增强对合同变更与索赔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水利施工过程中,主要的资金来源依靠政府,所以政府一般是项目建设的业主,并将整个项目交给第三方进行建设,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5.设置专业处理部门,强化控制与管理在水利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的工作内容十分复杂,而且合同的变更和索赔将会伴随其中,所以,要想减少各种问题的发生,就必须建立专业的处理部门,并对其进行控制,另外还要要求专业人才能够监督和处理好变更与索赔工作。只有建立专业的处理部门,才能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有效的沟通交流,才能进一步提高变更索赔工作的质量。
6.强化变更和索赔队伍的建设在变更索赔过程中,人站主导地位,业务水平的高低往往决定项目立项的成败,这就要求变更索赔专业人员不仅要具备经济、工程、法律、合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应当具有良好的随机应变能力。
三、某项目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变更索赔案例
1.变更索赔事件背景原合同2008年5月进场施工,2012年12月底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实际2009年6月~2010年8月停工,停工时间达14个月。复工后原混凝土均为老混凝土面,设计温控分区调整、冷却水管布置间距变化、一期通水水温降低、单根冷却水管长度改变等与投标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化导致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的投入增加。复工后总进度计划调整,实际施工混凝土量相对于合同混凝土量减少,实际高温季节的月混凝土浇筑量相对于原合同高温季节的月混凝土浇筑量发生变化,导致温控预冷费用增加。
2.变更索赔事件描述(1)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增加的主要原因①混凝土配合比变化合同文件约定,主体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由发包人统供,大坝碾压混凝土掺合料为双掺料,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未提供双掺料,要求承包人采用粉煤灰作为混凝土掺合料,导致大坝碾压混凝土配合比发生了变化。②混凝土温控分区调整施工图阶段设计对大坝混凝土温控分区进行了调整,Ⅰ区、Ⅱ区的范围有所扩大。由于主体工程停工时间较长,停工前浇筑的混凝土设计要求按老混凝土面处理,进一步增大了温控分区Ⅰ区的范围。总的来说,实施阶段大坝混凝土温控分区Ⅰ区范围增大较多,而Ⅲ区的范围减少较多。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坝体Ⅰ区混凝土冷却水管布设间距按1.0m×1.5m(水平间距×竖直间距)控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要求相同),坝体Ⅲ区混凝土冷却水管布设间距按1.0m×3.0m或2.0m×1.5m控制(其中招标文件要求为2.0m×1.5m)。坝体Ⅰ区混凝土的冷却水管布设间距比Ⅲ区混凝土冷却水管布置间距密,同体积Ⅰ区混凝土比Ⅲ区混凝土的冷却水管套数增加,相应的冷却通水用水量增大。因此,Ⅰ区范围增大Ⅲ区范围减少,导致了冷却通水量增大。(2)设计对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的相关要求变化对比招投标文件约定与实施阶段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大坝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却要求变化如下:①一期通水冷却水温根据招投标文件,坝体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及时通水冷却,11月~翌年2月通河水冷却,3月~10月通13℃制冷水。根据大坝混凝土温控防裂施工技术要求,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水管进口水温控制要求为:Ⅰ区、Ⅱ区冷却水温不超过10℃;Ⅲ区冷却水温不超过12℃。与招投标文件相比,实施阶段大坝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却对水温的要求更低。②单根水管长度招投标文件约定冷却水管的单根长度一般不宜超过300m。实施阶段混凝土温控防裂施工技术要求,坝体冷却水管单根长度不超过250m。③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结束标准招标文件约定一期通水冷却时间控制在21天左右。实施阶段。根据温控防裂施工技术要求,大坝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却时间和冷却温度目标均有要求,通水时间为15天~25天,各温控分区混凝土一期冷却结束还需要满足目标温度的要求(Ⅰ区23℃,Ⅱ区、Ⅲ区25℃)。当通水时间满足要求时进行测温,如混凝土温度不满足目标温度要求,需继续通水冷却,直至混凝土温度满足要求后方可结束一期通水冷却。实际施工中,大坝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却时间基本都超过25天。(3)通过以上分析,总结后得出立项依据:根据《大坝坝体与厂房混凝土温控防裂施工技术要求》及《大坝坝体特殊部位温控防裂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温控分区图、温控分区修改图和相关设计通知单等设计文件,通过与招投标文件对比,实施阶段大坝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却设计要求主要调整如下:①根据招投标文件,坝体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及时通水冷却,11月~翌年2月通河水冷却,3月~10月通1313℃制冷水。根据大坝混凝土温控防裂施工技术要求,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水管进口水温控制为:Ⅰ、Ⅱ区冷却水温不超过10℃;Ⅲ区冷却水温不超过12℃。与招投标文件相比,实施阶段大坝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却对水温要求更低,实施阶段较招标阶段低1~3℃。②预埋冷却水管单根长度发生变化招标文件约定冷却水管的单根长度一般不宜超过300m,实施阶段要求坝体混凝土冷却水管的单根长度不超过250m。实施阶段需布置的冷却水管较招标阶段增多,每立方混凝土通水冷却用水量也相应的增大。③与投标阶段相比,实施过程中大坝混凝土胶凝材用量增多,混凝土绝热升温增大,同时受主坝停工影响,停工前浇筑的混凝土设计要求按老混凝土面处理,即大坝混凝土温控分区变化,Ⅰ区范围增加,Ⅲ区范围减少,Ⅰ区通水温度较Ⅲ区低。根据合同条款39.1条变更相关规定,应给予承包人补偿混凝土一期冷却费用。
3.变更索赔过程(1)重点:谈判过程中关键在于如何计算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招标阶段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计算公式为V/300*1.2*1.2*1.15*20*21,综合流量即为2.32;公式中V表示相应部位混凝土体积,300为单根冷却水管长度,第一个1.2表示单根冷却水管小时流量,第二个1.2冷却水损耗系数,1.15表示冷却水管根数系数,即设计要求每根冷却水管长度小于300米,也就是冷却水管平均长度要小于300米,20表示通水天数,21表示每天通水冷却时间。实际施工阶段每方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为3561735/2792366=1.28m3,1.28m3<1.308m3(投标每方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无可补偿费用。为说服监理、业主给予补偿,就必须在通水量上做文章,经营和技术部门多次讨论,反复计算,最终想到提高混凝土一期冷却用水量办法,重新将需要通水冷却的混凝土进行划分,把本来可以不需要通冷却水的部位划分到需要通冷却水范围内,同时调整每月通冷却水天数和每天通冷却水的时间,最后得出的结果是:①第一次计算通水天数20天,每天通水时间21小时计算招标阶段每方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为3994675/3150276=1.268m3经过调整后计算的招标阶段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总数由2768836m3增加到3994675m3,摊入到每方混凝土中通水方量由0.88m3增加到1.268m3。②第一次计算通水天数20天,每天通水时间22小时经过调整后计算的实施阶段大坝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总数由3561735m3增加到4187667m3,摊入到每方混凝土中通水方量由1.28m3增加到1.5m3。1.5m3>1.308m3(投标单价中一期通水冷却用水量),对比合同单价分析表每方混凝土通冷水量较合同增加0.192m3,符合补偿条件。(2)难点:一期通水冷却——通10℃河水与通10℃制冷水的区别原投标文件技术条款5.5安排在每年11月~翌年2月间,利用冬季河水温度低于10℃直接用河水冷却,以降低混凝土冷却成本。实际投入冷却机组低于合同投标数量;投标阶段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月平均河水为参照,实施阶段,当河水抽到水池后,经过水池蓄水、过引水钢管等与外界的热交换,实际到达冷却仓面的河水温度要高于河水2~3℃,同时采用河水冷却水,冷却水不回收,弃至基坑后又得人工排出基坑外。由于一期冷却水管大,所需水量也大,故原施工用水不能满足一期通水冷却,所以均采用冷水站供制冷水,回收后再利用,施工过程中既利于管理,混凝土冷却过程中,成本也得到有效控制。
4.变更索赔成果项目申报混凝土一期冷却综合补偿费用8752831.87元,业主审核金额5863969元。补偿金额分为两部分。具体如下:(1)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量增加费用(2)混凝土一期冷却通水制冷水温度降低增加费用
5.变更索赔案例总结、点评此项目通过两年努力才审批,并申请到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项目的亏损。一期通水冷却费用变更对类似项目大体积混凝土合同边界条件发生相关变化提供一种思路,主要在于由定性转化为定量方法,并在计量与计价上达到统一。
四、结束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变更和索赔事项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一般需要涉及到合同变更或者索赔的施工项目中,都具有工期紧、施工技术复杂、涉及外部条件范围广,各种自然条件变化多等特点,因此变更与索赔是必然的。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变更与索赔,能达到宏观控制的效果,也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义务。在相关事项发生时及时收集资料,编制高水平的变更索赔报告,及时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合同相关方沟通确认相关事项,推动变更索赔项目立项、审批、结算,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施工方的相关利益,才能让变更索赔项目经得起审计、财评等第三方的审核,切实维护业主和施工方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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