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加强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1农田水利的基本概念
我国的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并没有一定的技术规范,一般情况下是指灌溉面积在一万亩左右的农田,农田排水面积三万亩、库容十万立方米、渠道流量一万立方米每秒以下的水里灌溉工程。我国的农田水利设施基本上已经覆盖了我国全部农田灌溉面积,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以及农田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2.1缺乏明确的有效的管理机制
监管部分工程设备也配置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是缺乏相应的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并且相关的管理人员薪酬低,自身的素质较低,技术水平也不高,导致水利工程设施经久失修。不能保证正常运转。尤其最近这些年,我国对农田水利设施加大了建设力度,修建了很多农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并且对其产权进行改革,尽管如此,依然缺乏相应的有效管理机制。有些农田小型水利设施在建成之后,由于产权不明确导致在监管方面的脱节,更为严重的是既没有人用也没有人管。对于大型灌溉工程,因为是集体所有,因而主权更是模糊不清,缺乏管理。尽管有些地区想通过组织农民来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修,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出现管理困难,资金短缺的情况。并且在管理混乱,管理水平较低,缺乏长期的管理机制。
2.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我国在农村地区推行税费改革后,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严开始下滑,尽管我国财政方面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是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大型的工程建设,虽然自2005年开始,我国专门设立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但是投入的资金与实际的需求差的太多。尽管中央财政在这方面有资金投入的实力,但是投入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的资金与实际需求相差太多。在我国农业税费改革方面取消了“两工”,导致农民投工投劳难以组织。
2.3缺少规划与技术支持
我国目前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是改革开放以前修建的,大部分都是农民自主修建的,但是由于受到资金以及技术的影响,大多数的工程设施配套设施差,标准低,只有少数的地方是新修建的,但是大多数地区都只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苦苦经营,老化失修严重,勉强维持运转,很多水力设施已经不能继续使用了,冒水、漏水现象严重,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而且这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蓄水能力差,可灌溉的面积大幅度缩减。
3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农村的农田水利设施的内容十分宽泛,如果不加强管理,以及出现混乱,因此,建立系统科学的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效益的有效发挥。所以,创新改革机制,完善相关的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首先是建立系统的管理机制,节约用水。如果要想在管理方面出现明显的效果,就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不仅具有很强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同时还兼有社会效益。分门别类,建立业绩管理模式,一旦考核结果出来,就要坚决的执行下去,奖惩并施。特别是针对那些新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全新的管理政策,明确工程的所有权,落实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设施真正发挥效益。
3.2加强资金投资支持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具有很大的公益性,因此在保证原有事权不做太大的调整,在此基础上以财政投资为主,主体多元的投资管理机制,也就是说以地方政府负责为主,动员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农民原则上只是投入劳动。所以,首先要创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设施的投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其次是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加强对水利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统筹和安排,通过法律的手段,促进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走向制度化,必要时可以通过立法的手段,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加强对我国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
3.3加强规划与技术指导
首先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上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指导,详细说明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灌区,计算规模和类型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充分满足农田灌溉等需求,减少必要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加大引进技术力量,掌握先进的技术装备,成本效益的技术,设备(如滴灌,渗灌等)应用于施工管理,提升施工总体质量和水平,减少管理困难,实现可靠,有效管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4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有利于存进我国农业结构的改革,改善我国的水力设施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粮食的产量,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我国新农田的建设,进而缩小城之间的发展差距,从而推动我国整体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我国兴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而要大力促进我国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尤其是水利工程后期的管理和维护。
参考文献:
[1]范加旺,齐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四川水泥,2016(09):165.
[2]杨明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探讨[J].绿色环保建材,2016(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