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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流程和重难点分析

在“轻审批、重监管”“深圳90改革”大形势下,多数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备案以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较改革前有所降低。本文结合多年的审查方案经验,介绍了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流程、基本内容和重难点,希望能为建设、设计单位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质量,为后期水土流失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在“轻审批、重监管”“深圳90改革”大形势下,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施了改革,主要包括:

①简化审批:对社会投资项目和不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政府投资项目施行告知性备案;

②取消前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备案) 事项不再是办理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③精简材料:不再将用地、立项文件作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备案) 事项办理的必须材料;

④压缩时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时限压缩一半以上,备案采取“即来即办”方式。

在改革后,多数的方案实行备案制,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较之前有所降低。为确保方案质量,本文结合多年方案审查的经验,介绍了技术审查的流程、基本内容和重难点,供建设、设计单位参考,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质量,为后期水土流失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1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项目分类

1.1 按是否需要申报及适用审批( 备案) 情形划分

适用审批的情形: 依法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且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政府投资项目。

适用备案的情形: 依法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所有社会投资项目及不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政府投资项目。

免予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形: 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万m3 且征占地面积不足1hm2 的; 无新增建设用地的公路路面改造、养护等情形; 进行地质灾害、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在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批准并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等。

1.2 按占地面积、土石方量划分

征占地面积5hm2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20万m3以上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征占地在1hm2 以上不足5hm2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m3以上不足20万m3 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3 按开工情况划分

按开工情况可将项目分为已开工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和新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

1.4 按平面布置情况划分

根据平面布置情况,可把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分为线性项目和点式项目两大类。在城市项目中,房地产类、工业园类、公园类、水库类、机场建设类、学校建设类、旧城改造类、渣土场类等为点式项目,市政道路类、轨道交通类、管线工程类、电力工程类、河道整治类等为线性项目。

2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流程

2.1 适用审批情形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流程

对适用审批情形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资料上报水务主管部门邮箱,水务主管部门将方案传给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单位先对方案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资料是否合法; 若有弃土,看是否有弃土承诺函; 方案的章节、内容、深度是否合理;图纸是否清晰等。

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提出预审意见,并反馈给建设单位让设计单位修改; 预审合格后,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规定邀请水土保持工程类、植物类、综合类和技经类等方面的专家,实行专家负责制,并且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建设单位、主设单位等参加会议,专家组现场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并签字。

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送专家组长复核,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技术审查单位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确认方案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然后由建设单位上报资料,水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出具批文。

2.2 适用备案情形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流程

对适用备案情形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技术审查由建设单位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规范设计论证,自主把关,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不承担实质性审查责任。

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备案后,水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科学、公平、效率的原则开展备案抽查工作,抽查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2%。

3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基本内容

方案审查可分为二步进行,第一步是实质审查,即对方案的内容可靠性、合理性审查,第二步是形式审查,即对方案资料完整性、格式、美观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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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适用审批情形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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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适用备案情形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流程图

3.1 水土保持方案实质审查

主要审查内容有:

①主体工程包括选址( 线)、敏感点、施工组织、土石方平衡等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合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界定符合规范要求;

②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划分合理;

③水土流失量预测符合用地及建设特点,预测结果合理可信;

④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符合建设特点,不能达到的目标不列入目标中;

⑤汇水分析符合用地及周边环境,汇水量及排放路径合理;

⑥防治分区及防治体系符合建设特点和水土流失特点,合理可行;

⑦分区防治措施设计因地制宜,简单可操作。排水、泥沙量等设计采用的标准合理,流量、沉沙量、蓄水、入渗量( 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才分析) 等计算是否合理;

⑧植物品种选择是否根据绿化区域的立地条件进行植物品种配置;

⑨工程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进度无须具体到详细日期,安排时间段即可) ;

⑩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是否合理;

水保投资估算是否合理;

已开工项目水土保持应急预案是否合理;

水保方案设计措施能否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项目是否造成高边坡等影响安全因素,水土保持方案是否理清责任、提出合理化建议。

3.2 水土保持方案形式审查

主要审查内容:

①编制符合《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要求,按指南编写报告章节、绘制方案设计附图;

②图片清晰完整。现场照片能清楚地反映拍摄时间、地点及用地区近期现状,点状项目附全貌图片;

③表格内容完整。报告所附各类表格( 尤其是特性表中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要完整) 内容完整、排版美观,分页表格有标题栏;

④描述内容一致。报告中的数据无矛盾、与特性表内容一致,包括难度等级、水土流失量预测、汇水分析、水文计算、泥沙量等各类计算采用的方法正确,计算结论可信;

⑤开工项目要求资料齐全。场地已实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内容、数量及质量评价符合场地实际,并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⑥图纸清晰完整。图纸比例合适,图面清晰,主次分明,突出项目建设范围及相关设计重点、图纸说明与图纸内容一致;

⑦典型设计要有可操作性,大样图不能画成示意图,沉砂池要有溢流口并与排水沟链接;

⑧设计位置图或主体工程布置图要有控制点坐标。

4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重难点

4.1 水土保持敏感区

水土保持敏感区是指若发生水土流失,将对动植物、土壤、水体等生态环境因子造成严重影响,需要重点进行预防、保护和治理的区域。深圳市水土保持敏感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生态控制区、河道、水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重要基础设施管理范围区、高陡边坡区等。该区审查的重难点是:

①涉及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区及水工程管理范围等敏感区域的图件及文字描述应清晰明确,重点说明项目与项目用地与水土保持敏感区的位置关系,分析说明项目涉及情况、水土流失对其影响;

②分析水土流失对周边重要基础设施( 包括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 的影响程度;

③对于无法避让敏感区的项目,应当提出优化方案,提出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采取对应的防护措施,提高防治标准的要求。

4.2 土石方平衡分析

土石方平衡分析要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主体竖向设计及施工工艺、场地调查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要求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按建筑垃圾、表土、土方、石方、泥浆、淤泥等分类统计,并提出调配利用和处置建议,其中表土按项目需要剥离,建筑垃圾不计入土石方平衡,但需要单列出来。

土石方平衡分析要有详细的计算过程,不能只简单地给出挖方或填方等数据。点式项目按各单项工程进行列表分析统计; 线性项目要求按桩号分段进行列表分析统计,不能简单地用“挖方+ 借方= 填方+弃方”的方法进行计算,要综合考虑标段、运距、施工时序衔接等因素;

应结合项目建设特点及场地实际优化主体竖向设计,提出可行的土石方就地或就近消化的建议,要求公园类项目产生的土方尽量在项目区内进行消化,不要产生弃方; 若项目有临时堆土区,需分类堆放,并明确堆土区的位置、面积、高度、数量、堆放时间和防护措施。

4.3 汇水分析

汇水分析是根据最新的地形资料分析施工前、中、后期项目区内外不同汇水区域的汇流特性( 包括各汇水区域的面积、路径、接驳口等) ,为项目截排水、沉沙措施设计提供依据。汇水分析应审查测量地图是否是最新实测地图,是否满足汇水分析需要。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不满足汇水要求的地形图,可以将项目区地形与1∶10000 地形图叠加分析或者通过用地周边现有市政道路资料及现状调查确定场地现状地形图。应列表统计描述各汇流区域的面积、汇流方向、排水接驳情况,汇水分析图要求排入同一个方向的汇水区域不能断开成两张图,底图中的标高不能遮罩,并标明周边已有的排水设施或市政管网。

水文计算公式和排水标准的选取: 在建成区,植被少、地表基本硬化的区域降雨后数分钟就能形成洪峰,宜采用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进行汇流计算,临时排水沟采取2年一遇标准设计。在非建成区宜采用广东省经验公式来计算,临时排水沟采用10年一遇标准设计,区外汇水量较大时应按防山洪标准进行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应不低于50年一遇。

4.4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水土保持措施应结合工程实际及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和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布置,实际中编制人员容易生搬硬套,各防治分区都是排水、沉沙、拦挡和覆盖措施,可操作性差。审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合理确定分期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体防护措施与方案新增措施应分开。

②注意施工期临时措施的有效性。排水沟、沉沙池等布设要灵活,因项目而异,不是所有项目都要开挖修建正规沉沙池,可以依托天然低洼地,设置施工期大型沉沙池。公园类项目施工期排水沟的布设应与永久性排水沟道相结合。

③重点做好土方施工阶段和汛期水土保持措施防护设计,如房建类项目场平、基坑开挖阶段是水土流失易发生的阶段,应加强施工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排水出口处应布设多级沉沙池,项目区汇水经沉淀达到要求后才能排出。汛期是水土流失易发生的时候,应充分考虑水土流失应急防护措施,对裸露的地表或堆土要加强土工布覆盖、边坡坡脚采取拦挡、淤积的排水沟和沉沙池要及时清理等。

④植物措施。施工期,在裸露期超过3个月的区域,合理布设临时绿化措施; 施工后期,合理选择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植物,形成乔灌草结合、乔灌优先的立体绿化防护,沿海应种植抗盐碱、抗风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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