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境内坝高30m以下的小型水库枢纽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病险整治加固);5级堤防工程;小(2)型水闸工程;总装机大于0.1MW小于1.0MW的灌溉、排水泵站;其他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划分的防洪、治涝、灌溉、供水等小型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