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质量控制执行情况 质量控制目标:加强对工程施工工艺和原材料质量的预控,提高隐蔽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督促承包人以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科学的检测手段、完善的质保体系、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 监理在质量监控中,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中提出的各种技术要求为依据,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检验和控制的条款,按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加强预控和监控,确保了达到工程质量目标。 3.2进度控制执行情况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进度目标,在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中,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经监理核查、业主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控制环节和控制目标,跟踪进度实施过程,监督承包人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工期的实现。 3.3投资控制执行情况 投资控制目标:监理工作中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合理运用资金、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为目标,对工程投资进行动态管理,按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费用的分解与分析,建立支付台帐,严格计量复核、支付控制、审核、控制工程变更,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索赔因素进行认真分析预防,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3.4安全文明管理执行情况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督促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预控措施的落实,杜绝发生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督促承包人创建文明工地。 根据工程特点,项目监理部除了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了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外,同时独立编制了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和业主的安全文明管理的要求,督促承包人在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卫生防疫、防火、防台风等管理上有措施、有效果,使承包人的工地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 3.5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验收方法和程序 3.5.1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应在承包人填写“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报验单”,进行现场检测、抽样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掩盖或下道工序施工。对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责成承包人限期纠正并重新报验。 3.5.2监理工程师对经承包人自检合格报送的“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5.3监理工程师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签认“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对不合格的隐蔽工程,由承包人进行整改。 3.5.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自检合格报送的分项工程“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