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一期(2*600MW)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一期(2*600MW)工程位于徐州市以东的贾汪地区汴塘乡,距徐州市区约40km,发电厂目前已经开始运行发电,本方案包括现状土地破坏情况的描述、现状整治和灰场利用完毕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等。 1.2 编制原则 从本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自身特点出发,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上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发电厂建设用地特点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1)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用地合理性分析,制定建设用地预防控制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尽量少占地,尤其是少占耕地,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胡乱用地现象的发生,对永久占用耕地,本着“占一补一”原则,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手段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其原有利用价值。 (2)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徐州市贾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认真管彻“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平衡总量、集约利用、实现生态退耕”的土地利用方针,根据《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一期(2*600MW)工程贾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统一规划土地复垦面积、数量、地点,统筹安排土地复垦工程量和复垦进度。 (3)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的原则。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一期(2*600MW)工程位于农业区,占用耕地以后,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项目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复垦后的土地应优先用于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