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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市政道路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属地方政府行为,建设资金绝大多数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其投资从本质上看,是辖区内广大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作为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分布于城市建成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多种因素制约,一般具有“短、平、快”的建设性质。不可忽视的一点是:市政工程往往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民心、承诺等多方面的考验和制约。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重承诺、轻监管等现象应运而生。尤其与城市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质量的监管相对比,更是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由于这样的忽视,给市政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而目前建设监理市场比较普遍地存在监理徒有虚名现象,有的城建主管部门领导甚至认为:监理没有不行,有了更不行。此外,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的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飞速发展,质量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工程监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目前监理能得到的设计图纸可谓“百花齐放”,其深度与细度不敢恭维,“错、漏、碰、缺”现象比较普遍。再加上由于人为原因,可能会经常改动设计方案,而这种经常被改动的设计又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设计单位的认可。
  现状成因分析
  管理和认识不到位
  相当一部分地方领导,对现代市政道路工程还缺乏深入研究,对项目质量监管存在模糊认识,忽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更多地是从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节省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进度等方面考虑。此为,在为数不少的地区,一些新的招投标办法还未得到有效实施,如工程量清单计价、协议招标等办法,虽已经建设部发文推行实施,但受地区主管部门、招标从业人员及评标人员业务水平限制,目前还不能得到完全实施。甚至有一些县市区还存在政府部门直接组织招标定标,或者内定之后再补手续等极不规范的现象。
  招投标违规现象
  由于现行的招投标办法就是业主招标制,业主评委的比例占到评标委员会组成的28%以上,并由业主方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所以在评标时业主因素起到很大的决定性作用。但由于其形式合法,所以监督部门对此不良行为目前尚无更好的制约措施,一定程度上导致其成为易滋生商业贿赂的温床。而聚合多家企业或者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围标,有些施工企业联合多家企业去陪标或者借用多家建筑企业资质去投标,其结果不能选出低价格高质量的施工企业。
  监理环节松散
  某些地方建设部门对国家在建设领域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这一重大改革没有正确的认识,没有看到近年来监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不相信监理工作的实际作用,也只是迫于某些政策上的原因而委托监理单位,主要业务仍是业主方另聘一些人员自行操作,监理只是签字盖章,应付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顺利通过验收关口而已。这也就从主观上决定了建设监理市场存在先天不足的隐患。
  提高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对策
  健全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机制,使此项工作更有透明度,同时监督和管理部门要实施对招投标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杜绝一切机戒性和形式上的监督,不要使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有过多行为空间。为遏制招投标腐败,许多有识之士出过不少主意。如在技术环节多增力量,或是利用招投标协会等机构的作用,来阻击腐败行为。包括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等在内的10个部委共同发文,也就加强招投标监管提出办法。这个办法的核心内容有三点:一为完善招投标的相关制度;二是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三是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应当说,针对治理招投标腐败问题,这个办法已涵盖了基本的思路。
  重视三大控制
  若要在施工中组织协调好这些要素,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能够熟练掌握份内的各项标准、规范,熟悉或了解份外的各项标准、规范,成竹在胸,据目标责任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选择适当的施工工艺,组织,管理,协调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做好三大控制-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工作。事前控制是指在工程任务层次化分解的基础上,制订一个详细的合适的施工质量计划。事中控制是指在操作过程中由相关质量责任管理者据委托书或任务单中的质量要求,检查监督工人的操作是否符合交底的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成品质量,减少返工返修的机率。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完成施工过程而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审核竣工资料;审核承包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评价工程项目质量状况及水平;组织联动试车等。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是进行事后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狠抓监理环节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个新兴行业在我国应运而生,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由于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家有关行政制度、法律、法规虽相继出台,且国家已经明令强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体制,但个别人的思想观念对监理总还有这样或那样的认识,因而导致目前的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存在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主观或客观地制约着建设监理正常有序地进行与开展,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对建设监理的发展起一定的阻碍作用。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根据在相关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体会,针对如何严格监理程序及目前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剖析,并尝试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是: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报告的审批,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创优。
  设置补救措施
  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可变性,往往随时间、环境、施工情况等而发展变化,有的细微裂缝,可能逐步发展成构件断裂;有的局部沉降、变形,可能致使房屋倒塌。为此,在处理质量问题前,应及时对问题的性质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对那些随着时间、温度、湿度、荷载条件变化的变形、裂缝要认真观测记录,寻找变化规律及可能产生的恶果;对那些表面的质量问题,要进一步查明问题的性质是否会转化;对那些可能发展成为构件断裂、房屋倒塌的恶性事故,更要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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