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的人性化思考
关键词:城市道路系统、城市公共空间、市民性、历史情结、弱势群体、公众参与
城市的发展,实际上就是人类不断改造城市,使之更加适宜于人类生存发展的过程。所以,城市的人性化是城市生存发展之本。以人性化为理念,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趋势。
以人为本的城市道路系统
我国大部分城市的交通普遍存在交通阻塞、事故频发的混乱状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不合理。
以人为本首先要以行人为本。行人是道路规划与设计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许多交通事故是由于行人违章所致。步行本来就耗时耗力,城市道路中的护栏、天桥等设施更是加剧了步行的消耗。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当头,行人都必须绕行数百米远的天桥,其辛劳可想而知。与之相比,过街地道不仅舒适,而且由于对城市景观的破化度小,可以缩短相邻两个过街点之间的距离,同时还可以与地铁、地下商场等相连通,形成地下步行网络。此外,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现象也形成了行人的路障。其实,如果人行道的行走环境十分舒适,有谁会去抢占车道呢?
以人为本还要以人力交通工具为本。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自行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自行车的行驶、停放常被规划与设计者忽视。这种现象在上海等大型城市尤为突出。许多道路都没有自行车专用道,而是自行车与摩托车混行;有些道路甚至没有自行车道,致使自行车与行人抢道。此外,机动车占用自行车道停车,施工路段行人、自行车、摩托车混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还有很多人流集中的大型商业设施附近并没有为自行车的停放预留场地,而是借用人行道;再加上自行车使用者停车后转化为行人,给人行道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
人是主,车是宾。在道路规划与设计中,设计者往往更多地考虑车的行驶,而没有意识到车只有在行驶时才真正具有“车”的含义,而停靠时就会成为路障。车辆的停放占用人行道就成为了行人的路障。在城市机动车的规划设计中,公共交通网的规划与设计是核心内容。地铁等轨道交通、出租车与其的相对独立与补充,以及它们的运行和停靠都直接影响城市交通的安全与通畅。
城市公共空间的市民性
城市公共空间是人们交流思想、相互沟通的重要场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持续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我国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地都兴建了大量的城市绿地、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生活的环境和品质,满足了广大市民交往和活动的需求。然而由于建设速度过快以及对建设模式思考的不充分,公共空间的建设显现出人性化方面的不足。
城市政府片面的政绩取向和房地产资本自发的市场取向影响了公共空间的发展方向。时下很多城市都热衷于兴建作为城市景观形象标志的中心广场,而与市民生活最为贴近的小型广场、街心公园等公共空间的建设却很少有人过问。与之形成对照的还有高档商品楼盘内共享空间的日益精美化和为少数富裕阶层服务的公共设施(如各种不对普通公众开放的会所、俱乐部、高尔夫球场等)的高档化。在城市建设主要依赖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运作的体制下,这种情形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作为“形象工程”的广场建设的潜在动力是对政绩的追求,而面向大众的公共空间的建设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公共空间的建设不符合市民的需求。这种倾向在作为城市公共空间重要组成部分的广场建设中尤为突出。在广场规划建设中往往只注重空间构图和美学效果,而不是市民实际使用中的需求和心理感受。一些广场尺度巨大,缺乏亲切感和舒适感。许多广场上没有树荫和座椅,草坪上“不得入内”的牌子赫然竖立,显示出与市民休闲、游憩需求的冲突。还有许多广场以先入为主的功能和用途划定束缚了市民公共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没有体现市民在城市公共生活空间中的主导地位。
历史情结和人文关怀
城市建设需要不断的发展更新,同样也需要体现城市的历史连贯性,因为城市的亲切感来源于人们对于其所在城市的记忆和熟悉。
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使得城市传统空间形式、生活肌理以及历史文脉被割裂和丧失。传统商业街逐渐被大体量的现代商厦所取代;尺度宜人、富于个性趣味、细部可观赏性、可感受性以及与行人交流作用的街市界面不断消失;从前浓荫蔽日的林荫道而今化作人们头脑中尘封的记忆。
另外,许多城市建设缺乏对地域文化的发掘和汲取,一味追求“现代感”和“国际化”,从城市整体规划、区域空间设计、建筑单体乃至街道小品都照搬欧美国家,使整个城市毫无地域特征和亲和力。更有极端的例子像“一城九镇”,每个新城模仿一个国家的建筑风格。在已摆脱了政治殖民的中国大地上正在进行着新一轮的文化殖民。殊不知“国际大都市”和“国际化城市”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关注弱势群体
城市建设的人性化不应只体现在部分人身上,而应体现对所有人的关怀。弱势群体指的是社会竞争中的弱势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低收入者等。城市作为人类社会的产物,在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也应体现对他们的关怀。
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人行道、道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街坊路口以及被缘石隔断的人行道,重要公共建筑物及残疾人使用频繁的建筑物出入口附近均应设缘石坡道,公共厕所应设残疾人厕位等。在今天的城市中,我们也已经能够看到正在做出的努力,但遗憾的是很多设施还不够到位。例如盲道的铺设,往往是不连贯的,这就失去了它设置的意义。还有很多公共场所虽然做了残疾人厕所,却并不完全符合规范,以至于残疾人无法使用,形同虚设。根本原因是我们的意识不足,只有当我们真正发自内心的关心他们时,才会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中体现出对他们亲切细致的关怀。
引导公众参与,体现社会公平
城市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以人为本,从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创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市民同时也对城市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应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参与的机会,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
近年来我国一些较发达的城市已经开始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实践探索。如上海在城市规划展览馆专门辟出空间展示规划方案,将市民的意见作为规划修改和完善的重要依据。但从现阶段的公众参与现状来看,普遍都流于形式。公众基本上是事后参与,被动地听听、看看,然后接受。公众参与的内容、方式与途径还不明确。公众作为城市规划服务的对象,对自己切身相关的事最有发言权,所以应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公众的参与内容、方式与途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公众参与意识的淡泊。长期以来,在公众心中,城市规划是国家、政府的事,规划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都很少向社会公布有关规划信息,规划好像是一件很“秘密”的事,公众已经习惯游离其外了。加之相关部门不重视对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以及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和热情都极端缺乏。
城市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居住在城市中的市民的交通、居住、购物、生产等活动的便捷,使城市更加美丽、舒适、安全和方便。提倡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决策权才能合理、有效和公正地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环境。
参考资料:
[1]《以人为本的人行系统城市设计》,叶嘉安,城市规划,2005-06
[2]《城市,以谁为本》,于海,中国新闻周刊,2005-17
[3]《人性化城市最深的根》,肖来青,绿色中国,2005-19
[4]《西方规划理论新思潮与社会公平》,刘宏燕,朱喜钢,张培刚,殷洁,城市问题,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