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坚持社会性原则,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美化生活环境,体现社区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参与设计、建设和管理。
- 坚持经济性原则,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并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
- 坚持生态原则,应尽量保持现存的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提倡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 坚持地域性原则,应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避免盲目移植。在设计中应注重景观视线通廊的创造,促成内外景观的交融。
- 保护和利用景观视线通廊,促进内外景观的交融。在住区周边设置绿带或绿地,布置公共活动场地,构筑物和小品等,形成居住区周边的景观环境。
- 设计要满足居民的户外活动需要,包括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在内的全龄化活动空间。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步行和骑行空间。
- 充分考虑绿色出行的要求,提倡步行和骑行出行,并在适当位置设置自行车停车场。
-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设置在适当位置,并有明显标识。
- 住区内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和紧急避难场所。
- 建筑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小区整体风格和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 建筑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风格相协调。
-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并注重环保和节能。
- 室外灯光设计应符合规定,并与周边环境和建筑风格相协调。
- 景观设计应注重色彩、空间和形态的协调,营造出亲切宜人、安全舒适、具有文化特色的居住环境。
- 住区内应设置符合规定的环卫设施和垃圾收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