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将竣工资料、工程结算报送甲方审查。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60日内审查完成并提出审核意见,乙方在收到审核意见15日内提出反馈意见。乙方提供结算资料不完整和延期报审结算,甲方审核时间顺延,其相应的工程余款同时顺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