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材或指接材经过加工制成,适用于桑拿房、浴室等高湿度环境的实木地板。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新生活家木业制品(中山)有限公司、浙江贝亚克木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彬彬(金亿)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锦绣前程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好力家木业有限公司、钻石木中国有限公司、芬兰太尔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乔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松林、程强、杨帆、罗正洪、黄定余、刘硕真、方勤良、姜金法、张治宇、徐波、庞学胜、朱琦敏、杨虹、李新发、曲岩春、李旸、徐青、穆秀君、臧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