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华北落叶松人工林造林、营林、采伐利用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华北落叶松栽培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北京、天津等省(市)、区]。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选瑞、马长明、徐成立、许中旗、孔昭普、张旭、田军、李永宁、曹运强、崔同祥、李贺民、李玉灵、原民龙、张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