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1勘察要求 根据拟建建筑物特点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勘察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如下: 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整治方案建议; 2)查明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3)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提出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5)对地基岩土层的工程特性及地基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基础型式及持力层选择的建议;提出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