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3.1勘察目的 详细勘察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中所确定的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资料,在既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详细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场地与地基的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及地基承载力作出岩土工程评价 1.3.2勘察任务 (1)、详细查明线路附近的地层分布、地层层序、地质年代、岩层产状、岩层接触关系、构造特征、地貌特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复杂地段、特殊地段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区段,应进行重点勘察,并提出评价处理方案。 (2)、详细查明勘察范围内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特征和分布,其中对软土的固结状态以及砂层的富水性、液化特征,要专门描述。在此基础上分析评价其对施工的危害性,提出处理措施意见。 (3)、详细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情况、渗透性(含渗透系数)、腐蚀性、涌水量、补给来源、变化幅度。查明沿线地表水(包括河流、河涌、暗沟等)的流速、流向、历年最高水位、枯水位、勘察时水位、水质等水文地质资料。 (4)、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判定饱和砂土的地震液化,并计算液化指数。 (5)、对线路附近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作出评价,提出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治理措施,为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岩土工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