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勘察技术要求及内容 业主委托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如下: (1)查明建筑场地内的地层结构、均匀性,应查明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并判定下卧软弱层的形状、厚度及深度,以及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 (2)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情况,腐蚀性以及地下水位的季节性变化幅度,对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评价; (3)判明场地及其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判定场地的地震效应及可能存在的砂土层的地震液化效应,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4)提供地基基础设计的有关指标、参数; (5)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科学经济的基础设计方案并选择合适的持力层,并对基础的施工提供建议; (6)勘探钻孔间的水平距离小于等于25米; (7)未尽事宜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的详细勘察阶段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