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工程开工前,在施工界区以外50米范围内提供施工用水源、施工用电源接点,承包人自装经校验合格的计量表,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单价收费; (3) 工程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一般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开工报告及其他应由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接水、接电、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