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的基槽、基坑、基础周边,地下室周边各类房屋、道路、广场的素土回填施工。 一、施工准备 1、材料的要求 (1)素土:宜选用原基槽(坑)挖出来的优质粘性土,砂质土,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互土不得含有机杂物,使用前应控制好含水量,不得有块状体,应呈散状,以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 2、主要机具 (1)机械填方:推土机、铲运机、翻斗车、自卸汽车、挖土机、压路机等。 (2)人工填土:锹、小斗车、箩筐、人工夯、蛙式打夯机、小机振动夯实机等。 (3)检测仪器:经纬仪、水平仪、皮卷尺等。 3、作业条件 (1)基槽(坑)在回填素土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排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有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基槽(坑)回填土前,应按设计要求和勘察部门的要求处理完地基,办理验手续后进行。 (3)基础外侧填方,必须对基础、地下室和地下防水层、管道等保护层进行验收,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办完隐验手续。对现浇的混凝土基础墙,地梁及砖基础墙等均应达到满足回填的强度要求,在回填过程中不得损伤和碰坏其原结构件。 (4)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时,施工前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0.5米左右,新回填的土方在3小时内不得受水浸泡。 (5)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压实系数、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同时,应作好回填位置水平高程的标志,及每层回填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