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厂房(包括火力发电厂高大和重要的建、构筑物)的变形测量。高层建筑,核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准基点的布设:一般由三个水准基点组成一组,以便相互检核。水准点应埋设在受压、受震和沉降范围以外,埋设深度应在冰冻线以下0.5m,以保证水准基点的稳定性。为了便于观测和保证精度,水准基点离观测点的距离应不超过100m。 沉降观测的时间、方法:观测点埋设稳固后,即开始根据水准点测设各观测点的高程。以后可根据施工进程,每完成一层和增加一次较大荷载之后都要进行观测。若因故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前进行观测。竣工之后,可根据沉降量的大小,定期进行观测。开始可每隔1~2个月观测一次,以每次沉降量在5~10 mm以内为限度,否则要增加观测次数。以后随着沉降量的减少可逐渐延长观测周期,直至沉降稳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