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不稳定含水层粘性土砂土砂砾石等地基中的深坑地下室设备深基础等工程。平整场地测量放线开挖基坑铺砂垫层和垫木或砌刃脚砖座沉井制作布设降水井点或挖排水沟集水井抽出垫木封底浇筑底板混凝土施工内隔墙梁板顶板及辅助设施。 在松软地基上进行沉井制作应先对地基进行处理以防止由于地基不均匀下沉引起井身裂缝处理方法一般采用砂砂砾碎石灰土垫层用打夯机夯实或机械碾压等措施使密实 2) 如沉井在浅水水深小于5m 地段下沉可填筑人工筑岛制作沉井岛面应高出施工期的最高水位0.5m 以上四周留出护道其宽度当有围堰时不得小于1.5m;无围堰时不得小于2.0m 见图133-1 筑岛材料应用低压缩性的中砂粗砂砾石不得用粘性土细砂淤泥泥炭等也不宜采用大块石砾石如水流速度超过表133-1所列 数值时须在边坡用草袋堆筑或用其他方法防护当水深在1.5m 流速在0.5m/s以内时亦可直接用土填筑而不设置围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