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摘录 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5 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用户在合理的选材和加工工艺条件下出现的加工脆裂,如确属金锭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