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陆上油气田地面工程、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的新建、扩建、改建或技术改造的项目中气体防护站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长输油气管道工程、钻井、试油、试气和井下作业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