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部分适用于陆地,沙漠和海上(固定式与可移动式平台)的石油和天然气钻井与修井用石油钻机,修井机中的发电控制系统及绞车,钻井蹦,转盘/顶驱,自动送钻的交、直流电传动控制系统和辅助供电,辅助电传动系统以及自动化系统涉及的外围电气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