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规定了对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网点的布设、监测项目及要求、监测和试验资料的整编与分析、地下水水情预报、地下水均衡试验及报告编制等项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已经开采地下水或拟开采地下水的广大区域和大中城市区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工作。在大、中型工矿基地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工作时,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