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变形监测观测具体要求
1.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每次观测均形成闭合检验条件。
2.水准仪使用DS05型仪器,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在现场进行提示并进行重测。
3.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有关要求执行。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5 m;前后视距累积差≤6.0 m;视线高度≥0.5m;视对个别观测标设置高度比较高。造成仪器线高度超过0.5的限差规定情况。视线高度限差可调为不大于0.3m。测站限差: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 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 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
4.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1)往测: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2)返测: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5.每一测段均为偶数测站。晴天观测时给仪器打伞,避免阳光直射;扶尺时借助尺撑,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标尺垂直。
6.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对于数字式水准仪,进行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达到仪器预热的目的。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对于电子水准仪,施测时均装遮光罩。
7.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
8.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确保水准尺垂直。
9.当相邻观测周围的沉降量超过限 差或出现反差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
10.数据处理时,闭合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主水准路线要进行严密平差,选用经鉴定合格的软件进行。
11.成果数据统一格式录入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和评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