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桩顶的填芯混凝土应灌注饱满。灌注深度不得小于2d且不得小于1.2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
2.管桩与承台连接时,桩顶嵌入承台深度宜取100 mm,伸入承台内的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抗拨桩,应将桩的纵向钢筋全部直接锚入承台内;对于非抗拨桩,可利用桩的纵向钢筋或另加插筋锚入承台内。
(2)当采用桩的纵向钢筋直接与承台锚固时,锚固长度不得小于50倍纵向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 mm。
(3)当采用插筋时,插筋数量可取4φ14~4φ22,插入管桩顶填芯混凝土长度不宜少于1.2m,锚入承台长度不宜少于35倍钢筋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