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多个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实例进行分析,总结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在明确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这些方法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事故 稳定性
安全生产管理是各行各业顺利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工作环境复杂,危险源较多的矿山企业来说,安全生产管理更是重中之重,是矿山企业管理的生产命脉,是矿山职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及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尽管国家对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以至于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如何才能保证矿山生产安全的进行,完全取决于其安全管理运行模式,良好的企业安全管理能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企业生产得以平稳顺利地进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如何做到“安全生产”?那就要看一个矿山企业是否将安全管理做到位,放在首位。
可以说每一项安全规章制度都包含着血的教训。2008年8月1日,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寺沟村的太原钢铁集团尖山铁矿发生排土场特大跨塌事故,45人遇难。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排土场地基土质松软,承载能力差,企业超排;排土场设计依据不充分,地质资料不全,而且没有施工图;排土场下游的民房和散居人员没有得到转移;有关部门对排土场没有实施安全检测,4月份就有裂缝,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事故的间接原因:企业对安全生产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政府监管不力,采取措施不到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2008年7月21日,百色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9万元。这是一起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违规组织生产而导致的责任事故。该矿在探水过程中已发现透水征兆,但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上部采空区积水溃入,水量约1.5万立方米,导致回采工作面被淹。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矿党委书记、常务副矿长等4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矿务局副局长卢廷奇、百色市常务副市长梁兵等23人党纪、政纪处分;给那读煤矿罚款400万元。
可见矿山企业安全事故虽然都是由于自然岩土体性状发生改变,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是在发生事故之前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预兆,事故都是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为了不在矿山生产时发生安全事故,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矿山企业应把安全教育、培训放在企业管理中,努力消除产生事故的人为因素,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任务。
矿山企业是通过开采或选矿手段开发土地矿产资源,经营矿产品,以取得合法收益的工业企业。它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它除了具有一般工业企业的一些特点外,在生产经营方面尚有其独特之处。
(1)矿山企业大多是在偏远山区,也就是多数在深山大漠之中,远离发达的城市,矿山企业的劳动对象是在漫长的地质年代生成的矿产资源。(2)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和生产准备工作量大、周期长。矿山建设由于受到矿床和地质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增加了其复杂性。尽管人们在地质勘探阶段对矿体的形态、矿石赋存状态、外部围岩和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做了详细的调查,但仍难免因人们的主观认识存在的差异而造成矿山建设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3)矿山生产安全是特殊问题。每个国家都将安全生产提高到重要的高度,就是必须在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生产。一旦突发安全事故就会导致整个矿山的关停生产,矿山企业在建设时就要严格考虑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恶性竞争对矿山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加上对资源开发单纯的索取观念,矿山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使得多数矿山企业的投资,无论是国有矿山还是乡镇开采的矿山都严重不足,一般的都投入了保证开采的基本建设资金,对于保证安全的投入资金普遍敷衍了事,导致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意识淡化、开采技术和设备不对等、现场管理混乱、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等,造成各类安全隐患不断增多,开采环境逐渐恶化,矿山工程地质灾害问题日趋突出,矿山事故频发、死亡人数有增无减。良好的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方可以保证企业生产平稳、顺利地运行,而落后的安全管理模式,必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用好安全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是现代化企业必须具备的。
安全管理的目的主要有三个:首先是必须保证好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其次保证物质财产不受任何损失;第三是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另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还存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安全科学技术水平较低,安全文化明显落后,大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等问题。
目前因为矿山企业众多,大多数属于非公小型企业,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素质都存在参差不齐等特点,所以,矿山安全历来是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另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效率不高,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制。另一方面,专职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人员非常少。一些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甚至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没有,电话费都无法保障,现场检查执法非常困难,监管力量薄弱,这些都是在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需要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监督矿山企业建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矿山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建设过程中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由专人负责,实行责任制。
(2)组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队伍,将矿山环境变化及时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汇报。
(3)对工人进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实施奖励。
(4)定期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意识。
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可以让企业了解并跟进当今市场的形势,这是组成企业在安全生产中不断改进具体工作的重要部分。为确保所建立与实施的安全先进管理机构能够达到控制矿山安全风险和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目的,安全政策应包括以下的要求和承诺;认识工作生产安全与工人身体健康是企业的关键,是整个管理体系的优先事项;企业发展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争取达到一个高水平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表现,提供足够及适当的资源去实施该政策;应将安全与健康管理列为由高级行政人员到一线管理阶层的其中一项主要职责;同时,政策应表达矿山企业的整体意向、方法、目标及行动反应所依据的标准和原则。这样方可使矿山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稳步向前。
关键词: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事故 稳定性
安全生产管理是各行各业顺利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工作环境复杂,危险源较多的矿山企业来说,安全生产管理更是重中之重,是矿山企业管理的生产命脉,是矿山职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及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尽管国家对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以至于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如何才能保证矿山生产安全的进行,完全取决于其安全管理运行模式,良好的企业安全管理能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企业生产得以平稳顺利地进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如何做到“安全生产”?那就要看一个矿山企业是否将安全管理做到位,放在首位。
可以说每一项安全规章制度都包含着血的教训。2008年8月1日,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寺沟村的太原钢铁集团尖山铁矿发生排土场特大跨塌事故,45人遇难。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排土场地基土质松软,承载能力差,企业超排;排土场设计依据不充分,地质资料不全,而且没有施工图;排土场下游的民房和散居人员没有得到转移;有关部门对排土场没有实施安全检测,4月份就有裂缝,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事故的间接原因:企业对安全生产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政府监管不力,采取措施不到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2008年7月21日,百色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9万元。这是一起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违规组织生产而导致的责任事故。该矿在探水过程中已发现透水征兆,但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上部采空区积水溃入,水量约1.5万立方米,导致回采工作面被淹。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矿党委书记、常务副矿长等4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矿务局副局长卢廷奇、百色市常务副市长梁兵等23人党纪、政纪处分;给那读煤矿罚款400万元。
可见矿山企业安全事故虽然都是由于自然岩土体性状发生改变,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是在发生事故之前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预兆,事故都是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为了不在矿山生产时发生安全事故,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矿山企业应把安全教育、培训放在企业管理中,努力消除产生事故的人为因素,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任务。
矿山企业是通过开采或选矿手段开发土地矿产资源,经营矿产品,以取得合法收益的工业企业。它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它除了具有一般工业企业的一些特点外,在生产经营方面尚有其独特之处。
(1)矿山企业大多是在偏远山区,也就是多数在深山大漠之中,远离发达的城市,矿山企业的劳动对象是在漫长的地质年代生成的矿产资源。(2)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和生产准备工作量大、周期长。矿山建设由于受到矿床和地质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增加了其复杂性。尽管人们在地质勘探阶段对矿体的形态、矿石赋存状态、外部围岩和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做了详细的调查,但仍难免因人们的主观认识存在的差异而造成矿山建设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3)矿山生产安全是特殊问题。每个国家都将安全生产提高到重要的高度,就是必须在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生产。一旦突发安全事故就会导致整个矿山的关停生产,矿山企业在建设时就要严格考虑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恶性竞争对矿山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加上对资源开发单纯的索取观念,矿山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使得多数矿山企业的投资,无论是国有矿山还是乡镇开采的矿山都严重不足,一般的都投入了保证开采的基本建设资金,对于保证安全的投入资金普遍敷衍了事,导致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意识淡化、开采技术和设备不对等、现场管理混乱、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等,造成各类安全隐患不断增多,开采环境逐渐恶化,矿山工程地质灾害问题日趋突出,矿山事故频发、死亡人数有增无减。良好的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方可以保证企业生产平稳、顺利地运行,而落后的安全管理模式,必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用好安全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是现代化企业必须具备的。
安全管理的目的主要有三个:首先是必须保证好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其次保证物质财产不受任何损失;第三是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另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还存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安全科学技术水平较低,安全文化明显落后,大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等问题。
目前因为矿山企业众多,大多数属于非公小型企业,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素质都存在参差不齐等特点,所以,矿山安全历来是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另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效率不高,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制。另一方面,专职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人员非常少。一些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甚至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没有,电话费都无法保障,现场检查执法非常困难,监管力量薄弱,这些都是在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需要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监督矿山企业建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矿山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建设过程中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由专人负责,实行责任制。
(2)组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队伍,将矿山环境变化及时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汇报。
(3)对工人进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实施奖励。
(4)定期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意识。
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可以让企业了解并跟进当今市场的形势,这是组成企业在安全生产中不断改进具体工作的重要部分。为确保所建立与实施的安全先进管理机构能够达到控制矿山安全风险和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目的,安全政策应包括以下的要求和承诺;认识工作生产安全与工人身体健康是企业的关键,是整个管理体系的优先事项;企业发展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争取达到一个高水平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表现,提供足够及适当的资源去实施该政策;应将安全与健康管理列为由高级行政人员到一线管理阶层的其中一项主要职责;同时,政策应表达矿山企业的整体意向、方法、目标及行动反应所依据的标准和原则。这样方可使矿山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