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的有效运行,减少或避免不良品影响公司的信誉,加强对工作及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有效地处理甲方和监理对我司提出的质量问题或投诉,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持续改进,防止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以下范围: 1.半成品、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 2.工程设计、打样等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 3.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或索赔等; 4.管理失误或员工的工作疏忽等产生的质量问题; 5.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