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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05年启动实施,通过连续十多年的工程建设,实现了工程全覆盖,但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工程运行不稳定,通水不正常,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针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对策

1基本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05年启动实施,通过连续十多年的工程建设,我市5县2区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极大改善,以“千吨万人”集中供水为主,水窖、引泉、手压井和小电井等分散供水为辅,基本形成了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在国家和省级部门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2017年底前共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75处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9.21亿元,受益人口271万人,占2017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农村人口290万人的93.5%。目前剩余18.86万人采用自备小电井、水窖解决吃水问题。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评价体系,对照目前甘肃省水利厅已建成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到户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全市七个县区113个乡镇2491个行政村,农村290万人饮水安全已经基本解决。其中:有集中供水工程375处,覆盖人口2710389人,分散工程供水人口188590人(包括水窖10149个10259户46147人,小电井25104个28169户129622人,引泉2291处2264户10607人)。

2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自然条件、建设标准、水源条件、居住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已建成的工程存在配套设施不全、供水保障程度不高、运行管理不善等问题,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稳定。(1)未实施饮水安全项目的部分乡村供水水量不足,通水保证率低。全市在农村饮水冲刺清零筛查中,又发现了新的供水不稳定等问题,主要是2005年以前建设的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一是有些单村供水工程运行年久,机电设备及管网老化,破损较为严重,局部维修后供水时断时续。二是有的分散供水工程水源水量不足,无法完全保证农民生活用水。三是还有一些使用水窖水的农户,遇到干旱年份水量无法保障,并且水质不达标等。(2)受客观因素影响,个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不稳定。一是受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和2013年7月岷县地震和干旱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已建成的部分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井水量减少,供水水量不足。如甘谷县东北部农村饮水工程,有2眼大口井水源干枯;秦安县兴丰饮水安全工程,截引的沟道浅层地下水,水源水量严重不足。二是之前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低,管理运行设施比较落后。国家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资金投入上,项目投资2005年人均定额400元,2012年增加到643元,2014年试点县提高到1000元。由于投资限制,工程设计标准低,建设过程中只能照钱办事。三是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用水量低。全市农村供水设计规模14.9万立方米/天,实际用水量约为4.5万立方米/天,仅占供水规模的30%左右,造成部分设施闲置和运行成本高,存在大马拉小车现象。(3)受主观因素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后续管理的难度很大。一是运行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无保障,且现有管理人员能力和管理水平不适应运行要求。二是水价偏低,成本倒挂。全市大多数农村集中式供水成本均在8-10元/立方米,目前按照批复的3-5.5元/立方米水价收取。三是工程运行管理中仍存在“漏、偷、拖、欠”问题,有的农户全家外出务工,入户管破裂殃及邻居,引发纠纷,有些甚至对簿公堂,解决问题的难度大。四是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达不到规范要求,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不足,检测人员缺乏,经费落实不到位。

3对策措施

为了2020年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农村饮水安全不稳定问题。解决好农村人口每人每天不少于20升的用水量;取水时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或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的方便程度;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每年328天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根据目前我市工程建设和管理现状,县区水务部门应加强在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建议通过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3.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围绕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夯实责任,加快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管理,以提高供水质量为目标,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为主线,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统筹做好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制度为保障,紧紧围绕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冻管改造工程、管网延伸工程等有关工程,着力解决工程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问题,提高水源水量保证率、通水保证率,保证供水稳定,着力解决集中供水工程未全面覆盖的问题,着力解决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管理能力不适应、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

3.2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奋斗目标

按照全市七个县区113个乡镇2491个行政村,29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要求,2018年、2019年全市七县区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49处,解决98个乡镇1114个行政村28万户129.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其中2018年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1处,管网延伸21处,改造提升43处,解决7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6.85万户30.87万人的农村饮水不稳定问题(含30个贫困村、26763贫困户、122694贫困人口)。通过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在组织实施好2018年建设任务的同时,将2019年的部分建设任务提前到2018年实施,将2020年的全部建设任务提前到2019年实施,保证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的建设任务在2018年和2019年全面完成。到2019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比例达到全覆盖,使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达到评价标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3.3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全市实施的149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达6.02亿元。2018年省上已下达中央专项资金2222万元。缺口资金按照市、县区各半的原则解决,市级财政筹措3.1亿元予以配套,其中2018年2.1亿元,2019年1亿元。为了加快实施进度,市级财政配套的2.1亿元已按各县区2018年建设任务按比例一次性下达。各县区采取整合涉农资金,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帮扶资金、社会资金,扩大信贷资金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4靠实管护责任,强化运行管理

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工程开工前组建运营管护主体,建成后及时移交管理。按照《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运行管理措施。落实工程管理县级政府主体、水利行业监管、供水管理单位管理“三个责任”,落实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人员、经费“三项制度”,建立工程维修养护与应急抢修基金、制度、办法,完善水费收缴和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逐步实行县域内集中供水城乡同地同价、同源同价,小型单村供水工程可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水价,大力推广使用智能刷卡水表,推行“互联网+”便民服务模式,提高水费收取率,保证工程长期稳定良性运行。

3.5推广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培训

认真总结张家川县具体做法和充分借鉴各县区及外地运行管理成功经验,通过制作农村饮水安全“微视频”、宣传漫画等方式,对《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引导全社会对农村饮水安全标准预期和把握。倡导工程运行管理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供水保障率,确保工程正常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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