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承担工程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及保护环境的有关要求,并应对工人讲解保护环境、安全操作方法。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要求。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及各种设备的操作工、登高架设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上岗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