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其他项目清单
本节共2条,与“03规范”相比,条文由3条减为2条,但内容变化较大。一是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并重新定义;二是将“零星项目工作费”更名为“计日工”,三是增列“暂估价”;四是对“总包服务费”重新定义;五是取消了“材料购置费” 。
3.4 其他项目清单
本节共2条,与“03规范”相比,条文由3条减为2条,但内容变化较大。一是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并重新定义;二是将“零星项目工作费”更名为“计日工”,三是增列“暂估价”;四是对“总包服务费”重新定义;五是取消了“材料购置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