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及定额应用
1.1、界线划分
1) 给水管道
A. 室内外界线:阀门或外墙皮1.5m;
B. 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 排水管道
A. 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B.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1.2、给排水管道工程量计算
1) 各类给排水管道分材质、管径,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器具组成和井类所占长度。
2) 室内管道安装(室内铸铁给水管及DN≥200的排水管道除外)定额内已包括了管卡(座)、托钩、支吊架制安及除锈刷漆,以及碳钢管、铸铁排水管除锈刷底漆内容,不再另行计算。
3) 室外给水碳钢管已包括除锈刷底漆,其面漆或防腐层按设计要求另计。排水铸铁管已包括沥青漆防腐,不再另行计算。
4) 给水铸铁管(包括采用给水铸铁管材的雨水管)按出厂已带有沥青防腐涂层考虑,若实际发生现场防腐或加强防腐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5) 室内外给排水管道均已包括水压(或灌水)试验、给水管道消毒冲洗,不再另行计算。
【管道需另计项】
1) 室外管道、室内给水铸铁管及DN≥200的排水管道需另计管道支架;
2) 给水铸铁管按管材出厂带有沥青防腐涂层考虑,如需现场防腐或加强防腐可按设计要求另计;室外排水铸铁管的防腐已经包括。
1.3、给排水管道安装定额应用
1)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埋设,均使用同一定额;
2)室外管道支架按第八册第一章管道支架项目执行;
3)室内给水铝塑复合管、塑料管等,若设计要求嵌墙或楼(地)面暗敷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0,同时按实调整管件及管卡、扣座、支架等材料用量;
4)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已封闭的地沟、吊顶内的管道系统(含阀门、法兰、支架、刷油、绝热等全部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5)钢套管和防水套管执行第六册相应项目;
6)对于热熔连接的(PP-R)塑铝稳态复合管安装,可按消耗量定额第八册中室内、外塑料给水管(热、电熔连接)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7)补充定额中补充有一些新材质的管道安装,如果有超出最大规格的管道,可执行第六册相应项目。
2、卫生洁具安装工程量计算及定额应用
2.1、 卫生洁具简介
【重点通过教材中的安装图了解各卫生器具的安装情况】
1)便溺器具:大便器、小便器、冲洗设备。
2)盥洗、沐浴器具:洗脸盆、浴盆、盥洗槽、淋浴器等。
3)洗涤器具:洗涤盆、化验盆、污水盆、地漏。
2.2、卫生洁具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以"10组(套)"为计量单位,已按标准图综合了卫生器具与给水管、排水管连接的人工与材料用量,以及短管、支托架等零星刷漆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2) 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的砌筑。
3) 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10套"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水箱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再另行计算。
4) 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 脚踏开关安装,已包括了弯管与喷头的安装,不再另行计算。
6) 水嘴、地漏、地面扫除口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
2.3、卫生器具与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界线划分
与给水管分界点一般为给水水平管与器具进水分支管的交接处;与排水管分界处一般为存水弯与排水管道的交接处。详细见教材表8-5所示。
2.4、卫生器具安装定额应用
1) 各卫生器具安装定额的编制均参照了《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的有关标准图,分别编列有浴盆、洗脸盆、洗涤盆与化验盆、淋浴器、各式大小便器及冲洗水箱、排水拴、地漏、扫除口、水龙头等项目。
2) 定额中的浴盆安装项目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定额中不包括支座和周边的砌砖及瓷砖粘贴,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另行计算。
3) 成品水力按摩浴盆包括配套小型循环设备(过滤罐、水泵、按摩泵、气泵等)安装,其循环管路材料、配件等按生产厂家成套供货考虑。定额内未包括相关的电气检查接线工作,应按第二册另计。
4) 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使用同一项目。
5) 洗脸盆、淋浴器组成安装定额中分别列有钢管组成与铜管制品子目,其区别在于上水管连接时前者按标准图尺寸切管、套丝现场组成,后者一般是在器具进水阀(角阀)之后的部分均采用与器具配套的铜质(镀铬)成品短管与管件、配件(也称铜活)连接安装,有些器具的下水配件也是如此(如立式与理发洗脸盆安装),使用中应加以区分。
6) 与卫生器具配套的感应器安装、卫生间干手器等按第二册执行。
7) 定额内各分支管材料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