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工程水电费
1、说明
(一)本间包括:住宅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其它工程3节共18个子目。
(二)单独地下工程执行檐高25m以内相应项目。
(三)单项工程中使用功能、结构类型不同时,应按各自建筑面积分别计算。
(四)住宅、宿舍、公寓、别墅执行住宅工程相应项目。
(五)烟囱、水塔、贮水(油)池、窨井,室个道路、沟道、围墙等,均执行构筑物相应项目。
2、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构筑物工程按构筑物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凡以砌体为主要工程量的构筑物,其部分现、预制混凝土体积并入砌体内,执行砌体为主的相应定额子目;凡以混凝土为主要工程量的构筑物,其部分砌体并入混凝土体积内,执行混凝土为主的相应定额子目。
套项:工程水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