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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考试习题集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习题集

1、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5、承包建筑工程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6、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7、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筑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8、施工现场安全是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当资质条件的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9、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排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10、综合单价法,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1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1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涉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13、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14、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以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应当自接到报告后14日内对以完成工程量核实完毕,并在核实前一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的,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的,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以完成工程量的报告之日起14日内未完成工程量核实的,从第15日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是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15、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最高限价,是指发包单位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现场实际情况、国家和本省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以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计价办法、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为依据,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工程造价。

16、发包单位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县以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有投融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竣工结算备案书》和《竣工结算更正意见书》

17、《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分别按照合同标的不同,将合同分为15类,即: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18、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9、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1)要约及其有效的条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a.内容具体确定;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所谓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相对人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书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20、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2、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3、联合招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26、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27、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8、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29、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30、诉讼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1、保险收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3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30%。

33、全面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工程项目,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依法公开招标。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3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5、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7、合同履行的原则:a.全面履行的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38、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在家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其中关于设施许可、企业资质审查和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

40、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已完成的建筑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2、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取以下计价方法:(1)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2)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3、合同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2)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3)成本加酬金。

44、建筑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

45、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建筑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建筑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筑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等与建筑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46、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最高限价、竣工结算、决算应当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承包人编制,或者由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47、合同价款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长改变。确定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调整方法。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48、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形式的建筑工程,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调整;(2)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调整;(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4)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更改造成费用增加,但修正错误除外。(5)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49、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方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建筑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50、《合同法》中所列的平等主体有三类,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建筑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

2、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有时可以仅包括一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包括多个单项工程。

3、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按照单项工程的构成,又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如工业厂房中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等分别是单项工程中所包含的不同性质的单位工程。

4、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建筑工程项目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5、按照其盈利性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6、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7、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8、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应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9、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国家将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0、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1、工程设计工作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12、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控制目标。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13、工程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施工安装阶段。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许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

14、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方、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15、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风险对策的实施、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

16、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7、工程项目建设的程序: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

18、成本预测的方法可分为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两大类,定性预测的方式有座谈会法和函询调查法;定量预测的方法有加权平均法和回归分析法等。

19、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的对象为主要的已完分部分项工程。分析的方法是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

20、项目计划成本应作为项目管理的目标成本。目标成本是实施项目成本控制和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依据。项目经理在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之后,应通过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21、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中的首要步骤,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加以适当归类,并记录每个风险因素所具有的特点的过程。必要时,还需对风险事件的后果进行定性估计。

22、项目风险识别的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风险清单是记录和控制风险管理过程的一种方法,并且在做出决策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3、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24、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其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25、按建设性质划分,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6、生产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招收和培训生产人员。(2)组织准备。(3)技术准备。(3)物资准备。

27、按建设项目性质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建设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8、项目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目标利润法、技术进步法、按实计算法和定率估算法。

29、业主的风险分为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包括设计有错误。监理失职等;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形势不利,投资环境恶劣,通货膨胀幅度过大,投资回收期长,基础设施落后,资金筹措困难等;自然风险主要指恶劣的自然条件,恶劣的气候与环境、恶劣的现场条件以及不利的地理环境等。

30、项目成本控制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

31、项目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

32、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风险因素包括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33、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

34、常用的项目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法主要有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计数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

35、风险管理中所运用的对策有以下四种: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和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就必须具体写明咨询业务的报酬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在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时预付30%的造价咨询报酬;当工程量完成70%时,支付70%的咨询报酬,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3、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1日银行活期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5、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理解、相互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下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的顺序,即:(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7、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8、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价款调整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后,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9、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后,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1、业主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类似于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业主代表负责管理工程,下达指令,行驶业主的权利。除非合同条件中明确说明,业主代表无权修改合同、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14、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15、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就必须具体写明委托人所委托的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主要包括:(1)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2)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得编制、审核;(3)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4)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5)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

16、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7、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质量保修书的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的支付方法。

18、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停止履行合同:(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9、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

2、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以市场经济为前提的,是以工程、设备、技术等特定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投标或其他交易方式,在各方进行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

3、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通常把工程造价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它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有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建筑商共同认可的价格。

4、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5、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开支费用(含经营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使用期内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费用)以及该项目试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

6、立足于“调整,分析,决策”基础之上的“偏离,纠偏,再偏离,再纠偏”的控制方法,只能发现偏离,不能使已产生的偏离消失、不能预防可能发生的偏离,因而只能说是被动控制。

7、建设项目总投资指项目建设期用于项目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流动资金的总和。我们把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总和称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8、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9、规费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0、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此费已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

1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12、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13、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国产标准原价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即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有备件的原价。在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原价。

14、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

15、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一般以设备费为计算基数,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的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费率计算。

1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益或效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7、基本预备费是指在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基本预备费估算,一般是以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率进行计算。基本预备费率的大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和具体的设计深度,以及在估算中所采用的各项估算指标与设计内容的贴近度、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确定。

18、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19、价差预备费的测算方法,一般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估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根据价格变动趋势,预测价值上涨率,采用复利方法计算。

20、工程造价的特点:大额性、单个性、动态性、层次性、阶段性。

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22、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中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3、建安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措施费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试运转和安装所需辅助设施的费用。

24、基本预备费估算一般以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础。

25、技术和经济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有效的手段。

26、★建设工程造价组成

27、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为扣除暂列金额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的5%,发包人将按该比例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留。

28、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输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29、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

30、进口设备购置费

进口设备货价按交货地点和方式的不同,分为离岸价(FOB)与到岸价(CIF)两种价格,一般多为离岸价。

(1)国外运费。=进口设备离岸价(FOB)×国外运费费率

=单位运价×运量

(2)国外运输保险费。=(进口设备离岸价(FOB)+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率

(3)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税率

(4)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5)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注:增值税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目前进口设备适用税率为17%。

(6)外贸手续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外贸手续费费率。

(7)银行财务费。=进口设备货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银行财务费费率。

31、国内运杂费。=进口设备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内运杂费费率。

32、国内运杂费通常由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包装费和仓库保管费等费用构成。

33、固定资产其他费用:(1)建设管理费;(2)建设用地费;(3)可行性研究费;(4)研究试验费;(5)勘察设计费;(6)环境影响评价费;(7)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9)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10)工程保险费;(11)联合试运转费;(12)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13)市政公用设施费。

34、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有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费用内容包括:(1)国内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2)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3)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等。

35、社会保障费包括(1)养老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3)失业保险费。

1、从工程费用计算角度分析,工程造价计价的顺序是:工程项目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并考虑风险因素。

3、材料消耗定额是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一定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结构构件的消耗量。

4、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利用某种机械,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机械工作时间,或是在单位时间内机械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

5、人工幅度差主要指正常施工条件下,劳动定额中没有包含的用工因素。

6、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计量单位是台班。按现行规定,每个工作台班按机械工作8小时计算。

7、定额项目表编制完成后,对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列上单价(基价价格),从而形成量价合一的预算定额。各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所汇总的价称基价。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8、投资估算指标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投资支出的技术经济指标,其范围涉及建设前期、建设实施期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等各个阶段的费用支出,内容因行业不同各异。

9、建设项目综合指标一般以项目的综合生产能力单位投资表示。

10、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的关系: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是互为倒数的关系,时间定额=1/产量定额。

11、工作时间是指工作班的延续时间。建筑安装企业工作班的延续时间为8小时(每个工日)

12、定额时间是指工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或任务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

13、材料消耗定额是指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情况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建筑安装材料的数量标准。

14、砖砌体材料用量计算:标准砖砌体中,标准砖、砂浆用量计算公式:每立方米砌体标准砖净用量(块)=2×墙厚的砖数/[墙厚×(砖长+灰缝)×(砖厚+灰缝)]

15、各种块料面层的材料用量计算:每100㎡块料面层中灰缝砂浆净用量=(100-块料净用量×块料长×块料宽)×块料厚每100㎡块料面层中结合层砂浆净用量=100×结合层厚各种材料总消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16、周转性材料消耗量计算。建筑安装施工中除了耗用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外,还需要耗用一些工具性的材料,如挡土板、脚手架及模板等。这类材料在施工中不是一次消耗完,而是随着使用次数逐渐消耗的,故称为周转性材料。

17、考虑模板周转使用补充和回收的计算:摊销费=周转使用量-回收量周转使用量=[一次使用量+一次使用量×﹙周转次数-1﹚×损耗量]/周转次数回收量=一次使用量-(一次使用量×损耗量﹚/周转次数

18、确定施工机械正常生产率必须先确定施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劳动生产率,因为施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才能根据施工机械利用系数计算出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19、材料价格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仓库堆放场地后的出库价格。这里指的材料包括构件、半成品及成品。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或信息价)。

20、在确定材料原价时,如同一种材料,因来源地、供应单位或生产厂家不同,有几种价格时,要根据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其材料的原价。

21、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实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的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22、定额基价,亦称分项工程单价,一般是指在一定使用范围内建筑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完全价格。

23、在确定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时,要对各类企业或公司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既要考虑施工企业过去2~3年的实际完成水平,又要考虑价格变动因素对完成建筑安装工程量的影响,重点分析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程量和企业全员人数,以便把劳动生产率切实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24、非生产人员比例指非生产人员占施工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非生产人员比例一般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20%

25、2008《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的措施费中含有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费、机械费属于直接工程费内容,企业管理费属于间接费中内容。

2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规定,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单价变动在允许调整幅度内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不变。单价变动超过允许调整幅度的,超过部分用差价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允许调整幅度的,以±3%为准。

27、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析,分为劳动定额、机械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28、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29、劳动定额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但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二者互为倒数。

30、确定机械台班消耗量(1)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2)确定正常生产率(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4)计算机械台班定额

31、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

32、基本工资=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33、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34、计算工程了一般可按下列具体步骤进行:(1)根据施工图示的工程内容和定额项目,列出需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2)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3)根据施工图示尺寸及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学计算;(4)按照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的计量单位对相应的计算结果的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一致。

35、编制说明是说明工程计价的有关情况,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性质、内容范围、设计图纸号、所用计价依据、有关部门的调价文件号、套用单价或补充定额子目的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封面填写应写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量、工程总造价、编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编制人及其资格证号和编制日期等。

36、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装饰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等,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构成类似。

37、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据以计算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总称。由于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很多,每一项工程的造价都要根据工程的用途、类别、结构特征、建设标准、所有地区和坐落地点、市场价格信息,以及政府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等作具体计算。

38、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准确可靠,符合实际;(2)可信度高,具有权威;(3)数据化表达,便于计算;(4)定性描述清晰,便于正确利用。

39、按定额反应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1)劳动定额(2)材料消耗定额(3)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40、按定额的不同用途:(1)施工定额(2)预算定额(3)概算定额(4)概算指标(5)投资估算指标;

41、预算定额的作用:(1)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2)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定招投标控制价和招投报价的依据;(3)是建筑单位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用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6)是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7)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42、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简明适用原则。

43、人工消耗指标的确定。(1)基本用工(2)材料超运距用工(3)辅助用工(4)人工幅度差;

44、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1)现行的预算定额(2)选择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和其他有关资料;(3)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45、概算指标的主要作用:(1)是基本建设管理部门编制投资估算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估算主要材料用量计划的依据;(2)是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3)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

46、投资估算指标时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投资支出的技术经济指标,其范围涉及建设前期、建设实施期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等各个阶段的费用支出,内容因行业不同各异,一般可分为建设项目综合指标、单项工程指标和单位工程指标三个层次;

47、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方法:(1)收集整理资料阶段。(2)平衡调整阶段。(3)测算审查阶段。

48、劳动定额亦称人工定额,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某等级工人在单位时间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按其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是确定工程建设定额人工消耗的主要依据。

49、工人工作时间中的定额时间是指工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或任务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包括:(1)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2)基本工作时间(3)辅助工作时间(4)休息时间(5)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50、工人工作时间中的非定额时间:(1)多余和偶然工作时间(2)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3)违反劳动纪律的损失时间。

51、机械工作实践中的定额时间:(1)有效工作时间(2)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3)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52、机械工作时间中的非定额:(1)机械多余的工作时间(2)机械停工时间(3)违反劳动纪律的停工时间。

53、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1)经验估计法(2)统计计算法(3)技术测定法(4)比较类推法

54、材料消耗定额包括(1)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上的材料;(2)不可避免产生的施工的材料;(3)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55、材料消耗用量定额与损耗定额之间具体下列关系: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总消耗量)=材料消耗净用量+材料损耗量材料损耗量=(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00%(即: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率)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净用量×(1-损耗量)

56、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定额:(1)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2)确定施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正常生产率(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4)计算机械台班定额

57、确定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劳动生产率可以分三步进行。(1)计算施工机械1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2)计算施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循环次数(3)求施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

58、预算定额的换算类型有以下三种:(1)配合比材料不同时的换算(2)乘系数的换算。按定额说明规定对定额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乘以各种系数的换算。(3)其他换算。

59、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1)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2)简明、适用性原则(3)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60、间接费定额的各项费用支出受许多因素的影响,首先要合理地确定间接费定额的基础数据指标,这些数据指标包括:全员劳动生产率、非生产人员比例、全年有效施工天数、工资标准、间接费年开支额。

61、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1)每万元发承包价中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2)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3)每万元发承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基数;

62、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了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利用它可以研究实际工作中的下列问题:(1)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及其原因。(2)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估计工程造价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3)工程造价指数是工程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估价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63、施工定额由劳动定额、材料消耗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6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建设定额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和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6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简明、适用性原则;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66、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等费用;

1、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项目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2、国民经济评价(也称经济分析)是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项目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

3、一般在设计方案评价、必选时,应以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通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4、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特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的估计。

5、在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阶段(包括概念方案设计和报批方案设计)应编制投资估算。
6、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的精度低,可采取简单的匡算法,如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混合法、指标估算法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精度要求高,需采用相对详细的投资估算方法,即指标估算法。

7、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

8、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单独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具有使用功能,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9、概算定额法又叫单价法或扩大结构定额法,是采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概算的方法。

10、概算指标法是采用直接工程费指标,用拟建的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工程的概算指标,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按规定计算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编制出单位工程概算的方法。

11、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

12、国产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订货要求,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

13、当概算定额或指标不能满足概算编制要求时,应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

14、扩大单价法。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备清单不完备,只有主体设备或仅有成套设备重量时,可采用主体设备、成套设备的综合扩大安装单价来编制概算。

15、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以下简称综合概算)是确定一个单项工程(设计单元)费用文件,是总概算的组成部分,只包括单项工程的工程费用。

16、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后的合计为单位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施工图预算造价。

17、预算单价法是采用地区统一单位估价表中的各分项工程工料预算单价(基价)乘以相应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出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可根据统一规定的费率乘以相应的计费基数计算出,将上述费用相加汇总后即可得到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造价。

18、实物法的优点是能比较及时地将反映各种材料、人工、机械的当时当地市场单价计入预算价格,不需调价,反映当时当地的工程价格水平。

19、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项工程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及以外的多项费用,按照单价综合的内容不同,综合单价法可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清单综合单价。

20、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单价中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全费用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上措施项目的完全价格,就生成了单位工程施工图造价。

2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土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未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因此它是一种不完全单价。

22、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有: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其中概算定额法适用于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能按照设计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计算出楼地面、墙身、门窗和屋面等分部工程工程量的项目。

23、设计概算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但由于以下三个原因引起的设计和投资变化可以调整概算:(1)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2)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或费用增加。(3)超出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属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动因素引起的工程变动或费用增加。

24、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和有关标准图等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工程量计算规则。(5)现行预算定额和有关动态调价规定。(6)招标文件或工程施工合同。(7)工具书和有关手册。(8)其他有关资料。

25、清单综合单价是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

26、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意义主要有:(1)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控制效率(2)使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更主动(3)便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4)在决策和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效果最显著。

27、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28、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工业项目:总平面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民用项目:住宅小区规划、住宅建筑设计。

29、住宅建筑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建筑物平面形状和周长系数,层高和净高、层数,单元组成,户型和住户面积、建筑结构等。

30、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文件,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定发行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基本内容:(1)项目兴建理由与目标(2)市场分析与预测(3)资源条件评价(4)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5)厂址选择(6)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7)原材料燃料供应(8)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9)环境影响评价。(10)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11)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2)项目实施进度。(13)投资估算。(14)融资方案。(15)财务评价。(16)国民经济评价。(17)社会评价。(18)风险分析。(19)研究结论与建议。(20)附件。

31、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与作用可以看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的正确性是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前提。(2)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3)工程造价高低、投资多少也形象可行性研究结论。(4)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影响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也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32、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基本步骤如下:(1)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2)在汇总各单项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3)估算价差预备费。(4)估算建设期利息。(5)估算流动资金。(6)汇总出总投资。

3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是指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需要计量、价格确定、工程计价有关参数、率值确定的基础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2)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图示计量或有关专业提供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设备清单;(3)行业部门、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编制的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综合单价、价格指数和有关造价文件等;(4)类似工程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5)工程所在地同期的工、料、机市场价格,建筑、工艺及附属设备的市场价格和有关费用;(6)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税率等有关参数;(7)委托人提供的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34、投资估算编制说明一般应阐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范围(3)编制方法(4)编制依据(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有关参数、率值选定的说明(7)特殊问题的说明(包括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说明价格的确定;进口材料、设备、技术费用的构成与计算参数;采用巨型结构、异性结构的费用估算方法;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末包括项目或费用的必要说明等);(8)采用限额设计的工程还应对投资额和投资分解做进一步说明;(9)采用方案比选的工程还应对方案比选的估算和经济指标做进一步说明。

35、设计概算是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设计概算式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报批设计文件时,必须同时报批设计概算文件。

36、设计概算的作用:(1)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2)是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3)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4)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5)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37、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

38、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等。

39、一般来说,设计概算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4)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5)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6)当地和主管部门的现行建筑工程和专业安装工程的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资料(7)现行的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8)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9)资金筹措方式(10)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11)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1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13)有关合同、协议等其他资料。

40、单位工程概算投资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41、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

42、概算定额法编制设计概算的步骤:(1)列出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或扩大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并计算其工程量;(2)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概算定额单价;(3)计算分部分项的直接工程费,合计得到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总和;(4)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计算措施费,合计得到单位工程直接费;(5)按照一定的取费标准和计算基础计算间接费和利税;(6)计算单位工程概算造价;(7)计算单位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43、审查设计概算方法: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44、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两种模式: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45、对设计单位而言,编制施工图预算可以用来检验工程设计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其作用体现在:(1)根据施工图预算进行控制投资(2)根据施工图预算进行优化设计、确定最后设计方案。

46、对投资单位而言,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目的是控制工程投资、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控制合同价格。其作用体现在:(1)根据施工图修正建设投资。(2)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招标控制价。(3)根据施工图预算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47、对施工单位而言,编制施工图预算可以用来作为编制工程投标和控制分包工程合同价格的依据。起作用体验在:(1)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投标报价(2)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准备和工程分包(3)根据施工图预算拟定降低成本措施。

48、施工图预算对其他方面的作用:(1)对于工程咨询单位而言,尽可能客观、准备的为委托方作出施工图预算,这是其水平、素质和信誉的体验;(2)对于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等中介服务企业而言,客观准确的施工图预算是为业主方提供投资控制的依据。(3)对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而言,它是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测算造价指数及审查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之一。

49、一般情况下,工程设计已经完成,进行工程招投标时编制依据主要有:(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涉及预算编制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等。(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和有关标准图等资料。(3)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工程量计算规则(5)现行预算定额和有关动态调价规定。(6)招标文件或工程施工合同。(7)工具书和有关手册。(8)其他有关资料。

50、预算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本步骤如下:(1)编制前的准备工作(2)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以及单位估价表(3)了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4)划分工程项目和计算工程量(5)套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6)供料分析(7)计算主材费(8)按费用定额取费(9)计算汇总工程造价。

51、实物法中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计取方法与预算单价法相同。

1、公开招标是指业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业主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3、依法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业主应当向3家以上具有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工程量清单应该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按五级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即一至九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附录的规定设置;第五级编码,即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7、各级编码代表含义如下:(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两码)附录A建筑工程为01,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为02,附录C安装工程为03,附录D市政工程为04,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为05,附录F矿山工程为06。(2)第二级表示章(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两位)。(3)第三级表示节(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两位)。(4)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码(分三位)(5)第五级表示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分三码)。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没有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9、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清单。

10、暂列金额是业主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11、暂估价指由业主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由业主提出的施工图纸或合同约定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13、招标控制价是指由业主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有的省、市又称为拦标价、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最高报价。

14、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是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其实质就是综合单价的组价问题。

15、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如下:(1)封面(2)总说明(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其他项目清单(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2.0.4条规定: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规定: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19、标的价就是合同价,合同内容包括:(1)双方权利、义务;(2)施工组织计划和工期;(3)质量和验收;(4)合同价款与支付;(5)竣工与结算;(6)争议的解决;(7)工程保险等。

20、业主、承包商应当合同条款中除约定合同价外,一般对下列有关有关工程合同价款的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及时间。(5)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与时间。(6)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1)投标函(2)投标书附录(3)投标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7)辅助资料表(8)资格审查表(9)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10)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2、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

23、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增加或减少。(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24、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1)权威性(2)完整性(3)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4)合理性(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25、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26、不同定额表现形式的组价方法:用综合单价(基价)表现形式的组价、用消耗量定额和价目表表现形式的组价

27、措施项目组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用综合单价形式的组价、用费率形式的组价。

28、其他项目费组价:(1)暂列金额应按照有关计价规定,根据工程结构、工期等估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并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规定估算(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9、招标控制价复核的主要内容为:(1)承包工程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2)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3)计日工单价等(4)规费和税金的计取等。

3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1、《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2、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3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备案(4)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5)资格审查(6)招标文件发放(7)勘察现场(8)接受投标书(9)开标、评标、定标(11)宣布中标单位(12)签订合同

3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1)投标须知(2)合同主要条款(3)投标文件格式(4)工程量清单(5)技术条款(6)设计图纸(7)评标标准和方法(8)投标辅助材料

1、工程变更的确认。一般过程是: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初步确认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向企业提交变更详细报告)→确认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或顺延工期。

3、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4、按预算定额的工日数核算人工费,一般应以一个分部或一个工种为对象来进行。

5、通常,人们将经济索赔具体地称为“费用索赔”

6、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

7、道义索赔。这是一种罕见的索赔形式,是指通情达理的业主目睹承包商为完成某项困难的施工,承包了额外费用损失,因而出于善良意愿,同意给承包商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8、《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9、《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业主不按约定预付,承包商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业主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商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业主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商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11、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业主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一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商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业主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致使承包商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12、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业主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并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备料款的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等)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13、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

14、业主对承包商的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主要是针对承包商在工期、质量、材料应用、施工管理等方面对违反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进行索赔。

15、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的方法,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16、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7、诉讼实行二审终局制度。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起上诉的,执行一审判决。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的,执行二审判决。

18、工程价款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作用表现为:(1)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2)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19、竣工结算编制的依据:(1)工程合同的有关条款(2)全套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3)设计变更通知单。(4)承包商提出,由业主和设计单位会签的施工技术问题核定单。(5)工程现场签证单。(6)材料代用核定单。(7)材料价格变更文件。(8)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9)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了签证的索赔。(10)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依据。

2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核确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业主。造价咨询单位都应十分关注竣工结算的核审把关,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核对合同条款(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4)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5)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有关费用计取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格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21、合同争议的焦点,是双方的经济利益问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尤其是施工遇到特殊困难或工程成本大量超支时,合同双方为了澄清合同责任,保护自己的利益,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例如:(1)对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理解和解释不同(2)在确定新单价时论点不同(3)业主拖期支付工程款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引起争议(4)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发生争议

22、根据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实践,造价纠纷的解决有以下途径:友好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或诉讼解决

23、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4、索赔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引起:(1)由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引起的(2)合同内容的局限性(3)业主要求(4)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影响(5)对合同理解的差异

25、索赔是受损失者的权利,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利益、挽回损失、避免亏本

26、由于发生索赔的原因很多,根据工程施工索赔实践,通常有:(1)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2)地基变化索赔(3)工期延长索赔(4)加速施工索赔(5)不利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索赔(6)工程范围变更索赔(7)合同文件错误索赔(8)工程拖期索赔(9)暂停施工索赔(10)终止合同索赔(11)设计图纸拖延交付索赔(12)拖延付款索赔(13)物价上涨索赔(14)业主风险索赔(15)特殊风险索赔(16)不可抗拒因素索赔(17)业主违约索赔(18)法令变更索赔等

27、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1)工程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2)总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3)承包商同供货之间的索赔

28、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

29、采取综合索赔时,承包商必须事前征得工程师的同意,并提出以下证明:(1)承包商的投标报价是合理的(2)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3)承包商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4)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准确地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

30、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索赔文件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即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

31、在工程索赔的实践中,以下几项费用一般不允许索赔:(1)承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负有责任的有关费用;(2)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因而扩大的损失费用(3)承包商进行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4)索赔款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5)工程有关的保险费用,索赔事项涉及的一些保险费用,如工程一切险、人工事故保险、第三方保险等费用,均在计算索赔款时不予考虑,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

32、工程变更是建筑施工生产的特点之一,主要原因:(1)业主方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2)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了变化(3)由于设计上的错误,必须对图纸作出修改(4)由于使用新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5)由于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引起工程量增减(6)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

33、工程变更按照发生的时间划分,有以下几种:(1)工程尚未开始,这时的变更只需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2)工程正在施工,这时变更的时间通常很紧迫,甚至可能发生现场停工,等待变更通知(3)工程已完工,这时进行变更,就必须做返工处理

34、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包括: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综合单价的调整、材料价格调整、措施费用调整

1、按照我国建设程序的规定,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是全面检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重要环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2、只有经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实现由承包人管理向发包人管理的过渡,它标志着建设投资成果投入生产或使用,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着重要的作用。

3、工业生产项目,须经试生产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生产出产品后,才能进行验收。非工业生产项目,应能正常使用,才能进行验收。

4、国务院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5、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单项总结或素材,由建设单位汇总和编制

6、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7、竣工决算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8、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所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它是以价值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成果的综合性指标。

9、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

10、《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1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

1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制,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此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3、通常所说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工程整体验收。

14、竣工验收报告是建设单位汇总和编制。

15、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等费用。

16、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17、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根据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分别制定。根据财政部财基字4号“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财基字498号文“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表说明”的通知,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

18、工程造价对比分析时,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分析以下内容:实物工程量;材料消耗量;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

19、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2)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书(3)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发生的费用记录(5)招标控制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6)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7)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目录(8)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

20、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内容包括:已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

2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被验收的对象划分,可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及工程整体验收(成为动用验收)

22、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单项总结或素材,由建设单位汇总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概况(2)设计(3)施工(4)试运行和生产考核(5)生产准备(6)环境保护(7)劳动生产安全卫生(8)消防(9)节能降耗(10)投资执行情况(11)未完工程、遗留问题及其处理和安排意见(12)引进建设项目还应包括合同执行情况及外事工作方面的内容(13)工程总评语

23、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和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盒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2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1)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2)审批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激励(4)工程承包合同文件(5)技术设备说明书(6)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规定(7)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8)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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