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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好清单计价的关键环节

       从目前我国现状来看,工程定额计价主要用于在项目建设前期各阶段对于建设投资的预测和估计,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工程定额通常只能作为建设产品价格形成的辅助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适用于合同价格形成以及后续的合同价格管理阶段。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两个阶段。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涵盖施工招标、合同管理,以及竣工交付全过程,主要包括: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量与价款支付、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结算和工程计价纠纷处理等活动。下面按照各个活动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分析。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阶段。 
  第一,工程量清单必须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算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第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有关图纸、工程地质报告、施工规范、设计图集等要求和规定进行编制。 
  第四,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以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前提。设计阶段是分析处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的关键环节,也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 
  第五,一些工程项目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采用了以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方法。实践证明这种方法也是可行的,但是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加大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并需要招投标双方都承担较大的风险。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到相应的风险因素。 
  二、招投标阶段 
  第一,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的程序中,将产生一系列重要的招投标文件,这些文件资料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招标方应严密注意招标文件的编制,表达清楚,准确体现业主的意愿,做到与工程量清单相互对应与衔接,口径应一致,否则如果出现漏洞,即会成为施工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从而造成纠纷,引起索赔。 
  第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投标方进行编制,投标应响应发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并遵照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套用工料机消耗定额计算出综合单价,其中其它费用、间接成本、利润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各种规费和税金按国家规定计算,另外还要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 
  第三,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评标过程中,价格是关键,是竞争的核心,要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实行合理低价中标,防止由于串标引起的高价中标,也要防止低于成本中标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切实保护业主自身的利益。 
  第四,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审定应由评标委员会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中的投资控制人员进行。发包人在评标之前应该先形成内部标底,得知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够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我测算和控制,作为判断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如果报价均偏高,可以拒绝,如果报价过分偏低,则可要求投标方作出说明。 
  第五,在具体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汇总分析,与内部标底进行对比,应核查是否有单价过高或过低,尤其重点研究工程量大的单价,因为投标单位通常可以在保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变化小的项目的单价,增大变化大的项目的单价,从而可以最终达到增加工程款的目的,核查工程单价可以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同时不能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应对照施工方案的内容重点审查含有措施费用的项目单价。 
  三、工程施工阶段 
  第一,工程施工过程是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使用阶段,在这个过程是发包人控制造价与承包人追加工程款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管理力度。使用工程量清单的合同,一般单价不再变化,工程量则随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第二,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价清单项目和合价清单项目中的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若实际未发生的,则在结算时应扣除未发生的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中未发生部分工程内容的相应费用。 
  第三,合价项目的投入若不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且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则有发包人另行委托施工队伍,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有无超过合同中该项目的合价,均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在其结算中扣除。 
  第四,不合理报价的处理。 
  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若填报的材料设备价格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费价格或《主要材料设备汇总一览表》中相应材料设备价格不一致,按组成中标价的综合单价对应的主材费价格或设备价格作为合同换算综合单价及合同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主材价格确定的依据。 
  同一立项相同清单项目(指专业类别、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都相同的清单项目)只需填报一个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额综合单价对应一致,否则结算时以组成中标总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不同单体的同一清单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单价,若相同清单项目出线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价,结算时以组成中标总价的相应投标单价计算。 
  总价承包项目,包括:场地征用费、措施费、其他费等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不作调整。 
  四、竣工结算阶段 
  第一,结算时的工程量应由承包人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对于竣工工程量超出招标工程量的部分可以分为风险内的工程量和风险外的工程量。风险内的工程量在投标时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时以考虑,结算时不再计取。 
  对于风险外的工程量,一般是由于设计漏项、现场的变更、新材料替换等因素造成的。这部分工程量要加强现场签证,必须有业主、监理的共同签证,还要有设计单位修改的通知单、图纸会审记录等,才能在结算时得到认可。 
  第二,结算时综合单价的调整。 
  综合单价原则上不作调整,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应于明确风险范围)。 
  增减工程量过大(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原工程量的15%、同时引起工程总价变化超过原报总价的1%时可以调整。 
  国家政策性调整――规费、税收时可以调整。 
  第三,新增子项综合单价:发包人在编制清单时出线漏项或设计人增加新项目时需对新增子项重新确定价格。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由投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与发包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工程结算应具备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施工合同、施工图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等 
  总之在清单计价方式下做好造价管理工作,除了把握好几个关键节点以外,还需要企业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造价管理人员的辛勤付出。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努力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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