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的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的投资审计将与定额模式下投资审计有很大不同。文章从两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投资审计的介绍入手,较为简略地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资审计的新内容和新要求,指出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审计工作有效监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投资;投资审计
一、清单计价方式下投资审计的基本内容
(一)事前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
与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突出特点就是“量价分离、投标竞价,”它的核心内容就是如何把握住“量”的问题。因为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活单价”的形式出现,所以真实地反映工程量就显得格外重要。这一阶段的投资审计就必须把握一定的前瞻性,既要把握住“量”又要控制好“价”,做好事前控制这篇“文章”。审计时必须考虑以下方面: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准确、真实、相对完整,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无缺项、漏项;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的划分及其包含的内容可以不尽相同,审计要特别予以关注,以避免重复计算;报价文件是否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无高估冒算情况,以避免清单编制质量低而直接影响编制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这种事前控制的投资审计方式,较之以往的以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的招投标阶段的审计只注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招标程序的合规性,开标之前标底的保密性,更具有科学性、有用性和实效性,对投资审计的延伸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过程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阶段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阶段,侧重于如何“按标准执行,按程序管理”的有效性。
1、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问题。在定额计价方式下,对于投标报价阶段的评审重点主要是对项目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定额套项的合理性及计价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各投标单位通过对单位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施工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配置投入,合理确定现场费用及施工技术措施费,报出最终的投标报价。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后,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清单工程量及清单报价,这也是投资审计的重点。
2、强化合同管理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然引起投资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变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引入风险制约机制,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合同管理,应该是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协议。合同评审,是投资审计从源头把关之举。因此,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文本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后,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要求,合同履约中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全面执行,以实现把握线索、诊断偏差、分清责任、降低风险。
3、管理方式的转变问题。审计人员要立足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沿,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服务到位,做好与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人员的沟通,关注施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施工现场摸清工程量变化的一切线索,以自身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协调、监督好每一件索赔事件,进而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服务,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监督。
(三)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审计的关键
1、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组织措施。要求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必须落实工程造价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明确各自的责任。财务审计人员编制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工程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审计,掌握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审计过程中,经常与工程审计人员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专项使用。
2、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措施。每实施一项建设工程,根据项目手续的审批程度和项目资金的筹措到位情况。财务人员必须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阶段每月对施工单位的进度根据施工工期进行验收,并要求上报工程进度报表,附有详细的工程量。建设单位造价审计人员对该工程月进度进行复核,查看所报进度是否属实,工期是否正常施工。这样,由每月的进度报表,看工程整体的形象进度;由每月的形象进度看工程的整体工期情况,累计工程款的投入使用情况。结合整个工程的进度与投资情况,复核工程付款的比例,再由财务人员签发付款证书。
二、新旧方式下投资造价确定的区别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在实务上主要有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定额直接费是套取国家或地区预算定额求得,再以定额直接费为基础乘上费用定额的相应费率加上材料价差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并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可以看出这两种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程序是不同的。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国家或地区发布的预算定额为核心,所确定的造价实质上是趋于社会平均价格,这显然带有很大程度的政府定价色彩,没有充分体现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企业定额为核心,所确定的造价实质上是企业个体价格,这充分体现了市场竞争定价的造价确定机制。因此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不像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很可能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三、新计价方式下建设工程投资审计的基本途径
在以往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审计一般集中发生在工程竣工决算阶段,这种事后审计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报价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工程单价的竞争,工程单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强调工程单价的事前确定性。因此说在这种新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内容及方法都发生较大的变化。
(一)审计依据的变化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图纸(清单)、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报价书、变更资料等。在清单计价模式下,上述依据仍然对工程造价审计具有指导和参考作用,但是呈现出下列特点:
1、定额作用“弱化”。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一个重点就是审计定额的套用是否正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单位填写的清单单价对合同双方是有约束力的,而不论其“套用定额”是否正确。
2、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地位很关键。在新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是施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企业定额来确定的,如何来衡量其合理性同时又不失竞争性,一个关键的依据就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这是其所报单价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它和报价紧密相关。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并没有提出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很显然这是低于成本价竞争,是招投标法所禁止的。
3、合同约束作用加强。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往往一个工程合同价和最终决算价相去甚远,这反映了合同条款约束作用不够,价格弹性过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的单价相对刚性,合同约束作用将明显加强。
(二)审计内容的变化
在新的计价模式下,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择优机制,招投标阶段成了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最关键环节。无论是对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来说,要想确保建设工程价格的合理形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审计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计。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审计人员应注意审计招标文件中风险分配结构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和结算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等。
2、施工过程中造价审计内容的变化。在这一阶段,造价审计的主要内容就是审查招投标阶段确定的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特别要注意工程量的核定和工程量变更的签证工作。在对工程签证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综上所述,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投资审计面临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对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但只要转变观念,把握住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的理念,投资审计的效果将会得到很好的体现。
参考文献:
1、王剑锋.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的审核方法[J].江苏建筑,2003(4).
2、许宏伟.工程量清单计价:投资审计新的关注点[J].中国内部审计,2003(9).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投资;投资审计
一、清单计价方式下投资审计的基本内容
(一)事前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
与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突出特点就是“量价分离、投标竞价,”它的核心内容就是如何把握住“量”的问题。因为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活单价”的形式出现,所以真实地反映工程量就显得格外重要。这一阶段的投资审计就必须把握一定的前瞻性,既要把握住“量”又要控制好“价”,做好事前控制这篇“文章”。审计时必须考虑以下方面: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准确、真实、相对完整,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无缺项、漏项;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的划分及其包含的内容可以不尽相同,审计要特别予以关注,以避免重复计算;报价文件是否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无高估冒算情况,以避免清单编制质量低而直接影响编制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这种事前控制的投资审计方式,较之以往的以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的招投标阶段的审计只注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招标程序的合规性,开标之前标底的保密性,更具有科学性、有用性和实效性,对投资审计的延伸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过程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阶段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阶段,侧重于如何“按标准执行,按程序管理”的有效性。
1、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问题。在定额计价方式下,对于投标报价阶段的评审重点主要是对项目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定额套项的合理性及计价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各投标单位通过对单位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施工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配置投入,合理确定现场费用及施工技术措施费,报出最终的投标报价。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后,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清单工程量及清单报价,这也是投资审计的重点。
2、强化合同管理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然引起投资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变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引入风险制约机制,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合同管理,应该是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协议。合同评审,是投资审计从源头把关之举。因此,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文本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后,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要求,合同履约中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全面执行,以实现把握线索、诊断偏差、分清责任、降低风险。
3、管理方式的转变问题。审计人员要立足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沿,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服务到位,做好与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人员的沟通,关注施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施工现场摸清工程量变化的一切线索,以自身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协调、监督好每一件索赔事件,进而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服务,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监督。
(三)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审计的关键
1、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组织措施。要求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必须落实工程造价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明确各自的责任。财务审计人员编制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工程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审计,掌握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审计过程中,经常与工程审计人员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专项使用。
2、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措施。每实施一项建设工程,根据项目手续的审批程度和项目资金的筹措到位情况。财务人员必须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阶段每月对施工单位的进度根据施工工期进行验收,并要求上报工程进度报表,附有详细的工程量。建设单位造价审计人员对该工程月进度进行复核,查看所报进度是否属实,工期是否正常施工。这样,由每月的进度报表,看工程整体的形象进度;由每月的形象进度看工程的整体工期情况,累计工程款的投入使用情况。结合整个工程的进度与投资情况,复核工程付款的比例,再由财务人员签发付款证书。
二、新旧方式下投资造价确定的区别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在实务上主要有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定额直接费是套取国家或地区预算定额求得,再以定额直接费为基础乘上费用定额的相应费率加上材料价差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并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可以看出这两种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程序是不同的。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国家或地区发布的预算定额为核心,所确定的造价实质上是趋于社会平均价格,这显然带有很大程度的政府定价色彩,没有充分体现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企业定额为核心,所确定的造价实质上是企业个体价格,这充分体现了市场竞争定价的造价确定机制。因此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不像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很可能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三、新计价方式下建设工程投资审计的基本途径
在以往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审计一般集中发生在工程竣工决算阶段,这种事后审计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报价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工程单价的竞争,工程单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强调工程单价的事前确定性。因此说在这种新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内容及方法都发生较大的变化。
(一)审计依据的变化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图纸(清单)、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报价书、变更资料等。在清单计价模式下,上述依据仍然对工程造价审计具有指导和参考作用,但是呈现出下列特点:
1、定额作用“弱化”。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一个重点就是审计定额的套用是否正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单位填写的清单单价对合同双方是有约束力的,而不论其“套用定额”是否正确。
2、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地位很关键。在新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是施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企业定额来确定的,如何来衡量其合理性同时又不失竞争性,一个关键的依据就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这是其所报单价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它和报价紧密相关。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并没有提出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很显然这是低于成本价竞争,是招投标法所禁止的。
3、合同约束作用加强。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往往一个工程合同价和最终决算价相去甚远,这反映了合同条款约束作用不够,价格弹性过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的单价相对刚性,合同约束作用将明显加强。
(二)审计内容的变化
在新的计价模式下,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择优机制,招投标阶段成了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最关键环节。无论是对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来说,要想确保建设工程价格的合理形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审计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计。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审计人员应注意审计招标文件中风险分配结构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和结算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等。
2、施工过程中造价审计内容的变化。在这一阶段,造价审计的主要内容就是审查招投标阶段确定的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特别要注意工程量的核定和工程量变更的签证工作。在对工程签证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综上所述,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投资审计面临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对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但只要转变观念,把握住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的理念,投资审计的效果将会得到很好的体现。
参考文献:
1、王剑锋.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的审核方法[J].江苏建筑,2003(4).
2、许宏伟.工程量清单计价:投资审计新的关注点[J].中国内部审计,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