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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中的工程签证单如何控制

【摘要】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加强及建筑市场的日趋成熟,房地产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竞争更加白热化,使得项目的利润空间越来越低,因此要想取得可观或者应得的利润,就要求各建筑企业加强成本管理, 而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主要体现在前期设计、招投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签证和竣工后的结算审核,本篇文章结合实际工程对施工过程中的联系签证单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工程签证单;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控制的过程。因此,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外价格调整依据的确认都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签证单来实现,所谓工程签证单:是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它所涉及的是合同价款之外的款项(即合同价款的调整项),是按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是法人代表授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也由于工程签证行为的这些特点,它可以在委托代理人平台上通过签认证明的形式,高效解决施工过程中在限额范围内各种行为的涉款事件,因而促进了各种不同的有争议施工行为的高效协调和快速解决。 
  然而,在项目管理现场,负责具体签证事宜的人要么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班子,要么是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一般情况下,很多发包人都是组建临时项目班子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例如单位的基建工程,其项目班子是由其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其成员来自发包人的各个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员不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不熟悉法定建设程序,甚至缺乏一般的工程建设及造价管理知识;而大部分监理工程师是从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转职而来,比较熟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适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知之甚少。所以以上两类人才的知识结构、知识深度和实际业务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对造价的控制,必然也就增加了建设单位的项目造价成本。而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通过几年众多项目的结算审核和跟中审计发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控制工程签证单的造价成本: 
  1 本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施工单位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熟悉相关造价知识而提出联系单,以为事实存在,就应该给施工单位签证,其实本应该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例如在一个工程中,有一个联系单是这样的:“本工程基坑南侧因地下水位很高,水流量很大,导致基坑内水出现管涌和流砂现象,长久以往又会出现基坑坍塌。现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基坑南侧增加集水井,具体做法如下:集水井采用采用挖掘机1个台班;井内采用4根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环钢8级)直径为500mm,集水井深度为3米。排水管外60目密目网包一层,集水井外围也采用碎石11.25立方回填为过滤层。4月14日至5月15日采用2台直径为100泥浆泵在外围市政管网不间断抽水,5月16日集水井完成后移至集水井内不间断降水,同时2人次工人一组24小时倒班值班,待地下室外墙土方回填后停止降水。另外补贴波纹管场外运输费300元。”咋一看,事实情况存在,监理单位也签复了“情况属实”的意见,但是,根据施工方的技术标来看,施工方并没有按照当初技术标中的围护措施执行,而是更改了技术措施方案,造成了现在的水位高、水流量大,责任属于施工方,所以本着谁的责任谁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则,最后此联系单的费用不予签证。 
  2 对施工单位不利的工程变更甚或取消而引起的减少工程“该减而不减”,造价重复计价。例如杭州某单位的一个厂房建设,属于总价包干合同,其中本应在基础时就应施工的电缆沟,由于特殊工艺需要,暂无施工,最后跟室外弱电工程同时期施工。然而施工单位在报送竣工结算时把电缆沟的施工作为签证单放在了弱电工程造价中,却没有在总价包干合同中扣除电缆沟的造价,因而造成了重复报价。如果此签证单在签署过程中跟原投标结算结合起来,补签一句话“同时应扣除原包干合同中电缆沟的造价”,那么就不会存在重复报项了。此单造价虽然只有五千多元,但积少成多,无形中也就增加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成本。 
  3 常常还有另外一种形式是,施工单位想方设法出联系单工程变更单 。在我审计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装修项目中,土建施工单位已经把装修界面交接好,但是装修单位出施工联系单时提出:土建单位交接地坪高差较大、墙面垂直平整度不够,并且几处要凿墙,仅此一项就报价20多万,作为跟踪审计,我们就现场查勘,用水平仪检查地面的平整度,用水平靠尺测量墙面的平整度,最后得出,地面有2~4MM偏差,满足地面装修的需要,墙面也只有个别部位需要凿除。最后联系单审计一栏中我们建议:经现场勘察检验,地面及墙面平整度小于等于4mm,满足下一道施工工序的要求,不予补充费用,鉴于墙面个别部位需要凿除,根据现场需要凿除的面积数量,补签凿除零星用工15个工日,每工日120元,共计1800元。针对此类型签证单,有可能事实存在,但也有可能不会发生的项目,一定要现场勘验,看是否如施工单位签证联系单所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恰当的批复,以免施工单位钻了空子,增加本不应该存在的造价成本。 
  4 在装修材料价格签证的时候,有几种情况建设方也应引起重视: 
  4.1 对于一些实际做法比较复杂的材料,施工方可能会变换另外一种方式报价取的额外的利润,比如酒店用到的用于镶边的不锈钢线条,在报价的时候,他们不是单纯仅仅结合材料市场价格,而是在根据材料本身价格并计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个完成实体以平方米来综合报价,折算下来,比按定额延长米计算价格要高; 
  4.2 还有一些使用较大单位(比如:吨或m3)计量的材料,由于市场价格较高,乙方在报价的时候利用甲方在不知工程实际用量大小的情况下,将较大单位拆分成较小单位来报价,他们认为这样做,会使价格看起来很低,因为只签证材料的价格,而不报工程量,致使甲方觉得签证价格低,往往不会引起重视的错觉达到签证的目的。比如,装修用到的一些装饰性实木线条,如果按照m3来报价的话,市场价格可能达到20000~30000元/ m3,甲方在材料价格签证时就会慎而重之,但是施工方会选取较小截面规格线条以延长米来报价,这样每米价格只有几元左右,甲方就会觉得价格不高而同意其报价,进而其他不同规格按比例进行调整。不过到决算时就会发现,线条长度数量是如此之大,费用是如此之多,因而必定造成预算超支。 
  4.3 此外需要几道工序完成的多种材料组合的半成品,施工方会用较低价格到市场上直接购买半成品来完成,但在报价时不报半成品价格,而是要将半成品拆分成单个材料来报价,由此通过定额计取的价格比直接购买成品的价格高出几倍之多,比如,杭州某个公寓楼用到的柜体材料,实际用到的是购买的防火板成品,而在报价时候他们都拆分成细木工板和防火板及木皮多种材料来报价,以此造成造价成本的虚高。 
  5 建设单位应做好联系单的连续编号,连续编号的最大好处,是能最大限度地真实反映工程变更的过程,预防联系单的丢失,特别是能防止某些关键的签证单被有意剔除而不被察觉。审计中经常发现,一个工程有多少签证单连建设单位自己都不清楚,自然而然在竣工结算时也就基本不能保证 “减”到位了。当然还有一点也要做到,就是及时保留底稿一份不少,甲方单位代表在签发变更联系单时,常常不留底稿,不要说打印签证好的底稿,就是电子文档也没有,再加上没有连续编号,时间一长就忘记了到底有多少签证单,这就使施工方有意无意地截留应扣减费用签证单的可能。所以,就要事先规定业主、监理、设计还是施工单位出的联系单都必须经过甲方代表的签发才有效,作为甲方代表,每签发一份联系单自己就保留一份,最后也备份一份电子稿件,这样结算时就不用一味地依赖施工单位提供签证联系单了,当然也不用担心应扣减费用的联系单找不着的情况了。 
  小结:凡此种种签证情况,都牵涉到建设单位项目的成本控制,归根结底,要想做好签证的成本控制,需做好以下几个步骤: 
  5.1 看支持资料是否齐全,签证的内容是否属实; 
  5.2 签证程序合不合规范; 
  5.3 原始记录是否有三方签认,隐蔽工程是否有照片; 
  5.4 签证是否合理 有必要,与原设计工程或原包干价是否可以相抵消或重复; 
  5.5 是谁的责任造成的签证?是建设方的造成的,予以签认。是施工方造成的,不予签认。并做好签证单的编号,归档保存。 
  5.6 接下来就是怎么算,算多少的问题了。 
  把握了以上步骤,在签证的成本控制上就基本不回造成“冤假错案”,使得甲乙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合理的保证,甲方的项目成本控制也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中价协[2002]第016号】文件 
  [2] 徐涛 《浅谈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运用签证单的作用》《商品与质量》 2010年第S6期 
  [3] 潘培芳 《工程变更要做好“加减法”》 《中国建筑安全网》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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