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变更、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因此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以下就目前变更、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变更;索赔;原因;对策
由于工程项目本身诸多客观因素的可变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经常出现设计修改(如工程量和工程项目的增减及技术标准的变更等), 或者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异、施工措施的变化、突发性不可抗力的事件、合同管理失调及非承包责任,而为完成合同必须增加费用等问题。所以,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和索赔是难免的,并且往往是变更伴随着索赔。因此,要对工程变更索赔行综合分析,并研究其防范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变更索赔产生的原因
变更索赔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5 个方面。
1.设计缺陷因素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缺陷或地质条件等与实际间的差异,导致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2.施工合同不完善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3.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4.施工合同履行不力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5.建设管理模式变化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一系列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变得复杂、管理模式难度增大。当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时,都会引发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的索赔。
二、工程索赔实践中的策略与技巧
在具体实施工程索赔时,我们首先应注意理解以下几点:(1)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2)索赔和反索赔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关系,而不是对立。(3)索赔既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也可要求工期延长,或两者兼之。
其次,在介绍索赔技巧之前有必要说明一下工程利润在工程造价方面的计算方法:在2003年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文件中,将计划利润改为“利润”,确定记取利润的不同计算基数,但没有规定费率。费率因工程类别、工程性质会有所浮动,土建工程是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取费基础。即有公式:利润=(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率。也就是说,虽然利润率的数值不定,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干了由甲方认可的工作都会有利润,计算基数越大,未来利润值就越多。因此,这给我们进行工程索赔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另外,在以上分析的索赔产生原因中,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事件并不是施工单位主观能苛求的,即施工单位要想先主动出击,维护或争取更多效益,应主要从合同文件的分析和工程变更两大方面下功夫。
1.仔细研究合同文件由于合同文件十分复杂,内容又多,再加上双方看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不同,会产生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划分的理解不一致现象,造成合同上的争执。同时世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工程,因此在相对固定范本式的合同文件中,特别是设计文件中,总会出现某些与现实工程不相一致或考虑不周的情况,如发现有不太明显的疏漏,且日后指出对自己有利,则在招标预备会上或投标报价时不予考虑,这样报价较低,增加了中标的机会,又可等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张权利。
2.仔细观察施工现场施工条件
同种性质的工程,施工条件不同很可能导致施工措施方案不同,成本增加。尤其是此类情况不是特明显,明晰者不多,则投标者在现场踏勘时不宜向招标单位提出,以待将来中标后争取工程变更。
3.准确计量完成工程量
现在,很多工程的招投标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费。因此工程量准确计量也非常重要,尤其是对某些隐蔽工程在隐蔽后测量不便,此环节就非常有学问。
4.熟悉相关工程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国家对不同性质的工程都有非常严格的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等规范规定,作为建设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由于经验不足或相关知识薄弱,在工程量清单中可能会有所疏漏,施工单位便可抓住机会争取更多的权利。
5.及时全面了解国家相关的行政法规
在全球能源危机的大环境下,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在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的节能环保等,尤其当前全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建筑行业这个能耗大户来讲,必将出台更加严格、科学的管理政策。施工单位若能及时给予关注并适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必然争得更多的索赔机会。
6.注意索赔时限、力争单项索赔
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应是发现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应采取轻视或施延的态度。索赔事件的及时处理,即能防止损失的扩大,又能使承包商及时得到费用补偿。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是有利的。况且,单项索赔事件若得不到及时处理,常常会和相继发生的其它索赔事件交织在一起,不仅会使索赔事件难以辨识,更会大大增加索赔的处理难度。
总之,产生索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增强索赔意识,熟悉招标文件各个条款,熟悉国际惯例及经济合同法。明确索赔的作用和索赔原则。预判和掌握产生索赔的各种因素,就可能在激烈的建筑市场中,避免损失达到自己所确定的利润目标。
参考文献:
[1]周锦林 黄兴文:国际承包工程索赔问题研究[J]. 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04(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