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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控制风险与对策

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为刺激国民经济的增长,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如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全部是复杂的管理系统,这意味着隐含着各种风险的。风险是我们在项目中的众多因素之一。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积极稳妥地改变风险,减少风险损失,但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关键词: 建筑工程 造价控制 风险 对策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参加单位多,在实施过程中,所有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使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我国的许多工程项目,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许多工程案例都说明了这一点。 
  一、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重点转到建设上来,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造价涉及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涉及社会再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它的作用范围和影响程度都很大。 
  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决策阶段,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拟建项目进行经济评价,选择技术上可行的建设方案,并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编制高质量的项目投资估算,使其在项目建设中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工程造价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的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科学与否。 
  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分析 
  工程量风险和价格风险在总价合同中,都由承包商承担,而业主风险相对较小,因此总价合同是承包商风险最大的合同计价方式。在单价合同中,由于工程结算时按照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因此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而价格风险依然届于承包商。在单价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分担风险,这就是目前国际工程中普遍采用单价计价合同的原因。 
  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顾问起草合同,以便保证高品质的合同,这意味着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赔偿责任的规定条件和业主的反索赔的风险。再加上在困难的合同谈判所涉及的其他承包商的权力,经常受到业主控制,这些业主可以很容易地被牵着鼻子走,自然增加了合同的风险,承包商是很容易轻信业主在妥协合同以外的承诺,签署了不具有法律效力,却不能兑现“君子协定”,关于合同的签署筹备工作的承办商是明显不足,信贷业主及合同严格的公正性缺乏分析,缺乏对合同的识别,对承包合同条款不完整,不完整,不具体,业主的权利缺乏保障,限制性条款和规定的承包商,没有辐射的修改和完善它,不自觉地接受了合同的风险隐患多,并最终导致了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损失。合同到期可以在合同缺陷不严的漏洞造成的不必要的风险,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承包商须根据不同的计价方式,确定估价时采用的风险费率。传统定额报价中施工企业要承担报价和计算工程量两方面的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的计算风险由业主来承担。如果结算时出现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比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应该按照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因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要求施工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中的相应工程量不符的,以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准,超出部分不予认可;因招标时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造成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符的,按照竣工图纸计算,对施工单位按图纸要求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要予以认可。 
  三、建筑工程造价控制风险的对策 
  任何人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应有准备和对策,应作为计划的一部分。当然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态度,有不同的对策。风险的处理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环节,风险的对策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只有两种最基本的方法。处理工程风险的一般方法包括: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自留风险。 
  1.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 
  为了约束当事人的建设行为,国家颁布了诸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而这些法律、法规,又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法定根据。工程项目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既可避免因自身违规而遭到法律的处罚,又可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从而有效地依法控制工程风险。掌握市场动态对投资者而言,主要是在正确、足够的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对产品市场建设环境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与预测,从而为项目的规模、进度、标准与定位等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对承包商而言,主要是根据建筑市场竞争态势,确定正确的投标策略。从微观上讲,投资者或承包商及时掌握材料、设备、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价格动态、是确定发包项目标底、进行投资控制或确定投标价格,进行成本管理的必要的依据,尤其是对于可调价格合同而言。 
  2.加强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建设具有周期长、投资大和多次性计价等特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设置是随着工程项目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而分阶段进行的。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所在。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完成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建设工程全寿命期费用包括一次性完成的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性费用,以及该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在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投资估算、概算和决算的符合性。在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中,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设的投资总目标,是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目标;设计概算是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承包合同价是施工阶段的控制目标。各阶段的控制目标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共同形成工程造价目标控制体系。 
  工程造价的控制从设计阶段开始,这个阶段监督人员要注意审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如果在控制范围超出投资额,应及时修改,工程监理人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设计过程中可优化应向设计单位建议。在施工阶段成本控制应从每个项目和分项目列表的着手,参照进度进行计划拨款。选择最好的建设速度,严格按计划制定的进度进行, 一旦情况不能按照原定进行时,如在地质水文条件的变化,设备和物资的延迟交付,价格的调整都应详细记录和分析,区分双方的责任。 
  3.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对发包人而言,必须编制科学、合理、严密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这是因为上述文件是对承包商提出约束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文件必须前后一致,对工程任务的承包要从技术、商务、法律等角度作出严格的定性和定量的要求;强化投标资格预审,以选取资信好的承包商参与投标;对投标书要进行综合评定,不可只片面追求低报价而忽略工程质量、工期的确保。对承包人而言,则必须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吃透业主的意图和要求,确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推行招投标制是衡量项目法人责任到位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规范工程管理、开展公平竞争、实现合理工期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加强招投标管理,保证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体现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力求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电力建设市场,防止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加强招投标管理,保证招投标在结构和内容上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合同为中心,规范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做好风险分离的工作 
  风险分离是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把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工程项目风险分离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如为了尽量减少因汇率波动而导致的汇本风险,承包商可在若干不同的国家采购设备,付款采用多种货币。将一个大的项目分为几个标段,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商,而不是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这样可避免若承包商不能严格履约而导致整个项目建设不利的风险。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对材料进行分隔存放,也是为了避免材料集中于一处时可能同时遭受损失的风险。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均有一定范围的风险,只有将风险在项目的参与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使每个当事人均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时,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工程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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