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筑设备管道审计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会发生一些变化,如材料型号、施工方案、承包范围等,对这些变化进行收集分析,有助于做好审计工作
关键词:设备管道工程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审计
引言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工程审计前还应查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查看约定的结算方式。因为建设工程周期较长,可变因素较多,所以双方签订合同时多采用可调价格。施工单位投标时一般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把原中标价报上来,另加上工程洽商,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单位往往没有减掉未做的部分。工程竣工后与编制投标报价时相比,工程造价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工程量的变化
现在招投标往往采用工程量清单,实行量价分离,量的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工程量也是可以调整的,如有的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数量调整有如下约定: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在5%以内的,工程数量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增减幅度在5%以外的,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允许调整。所以,审计时审计人员还是要依据竣工图纸,把图纸全部内容重新计算一遍,核实原工程量清单数量与设计变更和洽商的量,计算工程量的增减幅度。举个例子:假设工程量清单中有设备管道?109*5直埋项目原报价是10000m,双方核对后,审定为11000m,允许调增11000-10000×(1+5%)=500m
综合单价的变化
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综合单价也是可以调整的,综合单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有: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有些主材是建设单位供应、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31020-GB50500-2013第9.3条: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第9.3.1 条: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9.3.2条中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 条的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 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另外231020-GB50500-2013第9.3.3条: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当P0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第9.3.4 条中规定: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
在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往往把主材设备的价格都装进了预算,但是实际施工时,有些重要的主材、设备是由甲方购买的,而不是施工单位,如配电柜,配电箱,电缆、电线、桥架等,工程审计时审计人员要把这部分的主材设备价格从综合单价中去掉,但可以给这部分甲供材的采保费。若施工期间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231020-GB50500-2013第9.7.1条: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单价或价格比较出现涨落,且符合本规范第9.7.2、9.7.3 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项目的变化
设备管道一般分强电和弱电两部分,强电包含动力、照明、防雷接地等,一般施工图中强电的内容都被编进了工程量清单。但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着甲方分包,即有些项目是由别的单位施工的,如住宅楼项目中的照明配电柜的安装,电表箱的安装,照明配电柜至电表箱间的电缆或电线敷设,一般是由当地的供电部门来做,所以结算时这部分的量应给当地的供电部门,即从原工程量清单中把这部分减去,与此相关联的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也应随之减去。再如企业医院住院病房楼项目,病房内有设备带,设备带上有床头灯、开关、插座、呼叫按钮等电器元件,连同医用气体管道都是由分包单位施工的,而房间内的吊顶荧光灯,嵌入式夜灯等则是由总包单位施工的,审计人员一定要分清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及交界面
对完工程量后,上电脑时,若有施工单位中标时的电子版,直接修改电子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金额自动跟着调整,若没有施工单位中标时的电子版,就得用EXCEL表格重新输清单计价表了,输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后,别忘了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措施费占分部分项计价表的比例把措施费调过来
参考文献
[1]邓雄,强化工程审计方法现状与将来(J)技术与市场 2012.2
[2]付青坡,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控制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