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造价论文
  3. 内容

工程造价的核心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核心构成要素总框架

工程造价的本质是 “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按费用性质可分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大核心要素,四者共同构成项目总造价,公式为:

总造价 = 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 + 税金

这一框架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等所有计价模式,仅在各要素的计算细节上存在差异(如清单计价中直接费含综合单价里的人工、材料、机械,定额计价中直接费为工料单价总和)。

二、四大核心要素的详细解析(附内容、计算与实例)

1. 直接费: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建设的成本(核心基础)

直接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实体施工直接消耗的费用,与工程实体直接关联,分为 “直接工程费” 和 “措施项目费” 两类:

(1)直接工程费:构成工程实体的核心费用

即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如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是综合单价的核心组成(呼应此前 “综合单价五大构成”):

人工费用:完成实体工程的一线人工成本,含基本工资、津贴(如高空作业津贴)、加班工资等,计算方式为 “人工消耗量 × 人工单价”(如 0.8 工日 /㎡×150 元 / 工日 = 120 元 /㎡);

材料费用:构成实体的材料、构配件成本,含原价、运杂费、损耗费、采保费(如瓷砖 60 元 /㎡ + 运杂费 5 元 /㎡ + 损耗 1% = 65.65 元 /㎡);

机械费用:施工机械的使用成本,按台班费计算(如挖掘机 1200 元 / 台班 ÷ 500m³/ 台班 = 2.4 元 /m³ 土方开挖费)。

(2)措施项目费:为实体施工服务的辅助费用

虽不直接构成实体,但为确保实体工程顺利实施必需的费用,需按项目特点单独计算,常见类型:

技术措施费:与施工工艺相关,如脚手架费(按搭设面积计算,如 20 元 /㎡)、模板使用费(按接触面积计算,如 30 元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如塔式起重机一次进出场费 2 万元);

组织措施费:与施工组织相关,如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直接工程费的 2%-5% 计取,属不可竞争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夜间施工人工数 × 夜间津贴标准)、二次搬运费(因场地限制需二次搬运材料的费用,按材料费的 1%-2% 计取)。

实例:某 100㎡混凝土楼板项目,直接工程费 = 人工(0.5 工日 /㎡×150 元 / 工日 ×100㎡=7500 元)+ 材料(C30 混凝土 400 元 /m³×10m³=4000 元)+ 机械(振捣器 0.1 台班 /㎡×200 元 / 台班 ×100㎡=2000 元)=13500 元;措施项目费 = 脚手架费(20 元 /㎡×100㎡=2000 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13500 元 ×3%=405 元)=2405 元;则该项目直接费 = 13500+2405=15905 元。

2. 间接费:企业为组织管理工程发生的非直接成本

间接费是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工程项目、维持企业运营发生的费用,不直接对应工程实体,分为 “企业管理费” 和 “规费” 两类,其中规费为法定强制费用:

(1)企业管理费:企业运营的管理成本

施工企业为项目管理、总部运营发生的费用,计算基数通常为 “直接费” 或 “人工费 + 机械费”,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清单计价)或按当地定额规定(定额计价,如 8%-12%),包含: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经理、造价员等非一线人员工资);

办公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费)、差旅交通费(人员出差、材料运输差旅);

固定资产使用费(办公设备折旧)、工具用具使用费(非固定资产工具费用);

其他(如投标费、法律顾问费、职工教育经费)。

(2)规费:法定缴纳的强制性费用(不可竞争)

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由施工企业代收代缴,计入造价但归政府或相关机构所有,计算基数多为 “人工费”,费率由当地造价部门核定(如 3%-5%),包含:

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如人工费的 20%);

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人工费的 12%);

工程排污费:项目施工中产生的排污费用(按实际排放量计算,部分地区已并入环保税)。

实例:承接上例,直接费 15905 元,若企业管理费费率 10%(基数为直接费)、规费费率 8%(基数为人工费 7500 元),则间接费 = 企业管理费(15905×10%=1590.5 元)+ 规费(7500×8%=600 元)=2190.5 元。

3. 利润:施工企业的合理收益(竞争性费用)

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项目后获得的合理经济收益,反映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效率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竞争性(不同企业利润水平不同):

计算方式:通常以 “直接费 + 间接费” 或 “人工费 + 机械费” 为基数,按一定利润率计取(清单计价中企业自主确定利润率,如 5%-10%;定额计价中按当地定额规定利润率,如 6%);

影响因素:项目难度(技术复杂项目利润率高)、市场竞争(竞争激烈项目利润率低)、企业成本控制能力(管理先进企业利润率高);

实例:承接上例,直接费 + 间接费 = 15905+2190.5=18095.5 元,若利润率 8%,则利润 = 18095.5×8%≈1447.64 元。

4. 税金:法定缴纳的增值税(强制性费用)

税金是按国家税法规定,计入工程造价并由施工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但需包含在总造价中(业主支付的总造价含税金,施工企业需抵扣后缴纳差额):

计算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9%(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 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特定项目);

计算方式:采用 “价税分离” 模式,税金 =(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 增值税税率(9%);

实例:承接上例,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 = 18095.5+1447.64=19543.14 元,若按一般计税方法(税率 9%),则税金 = 19543.14×9%≈1758.88 元;项目总造价 = 19543.14+1758.88≈21302.02 元。

三、各要素的关键关联与注意事项

要素间的逻辑关系:直接费是基础,间接费依托直接费计算,利润基于前两者总和确定,税金覆盖全部前序费用,四者层层递进构成总造价;

不可竞争费用的刚性: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属于法定不可竞争费用,清单计价中企业不得低于标准报价(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当地规定费率计取),避免恶意低价竞争;

与计价模式的适配:

清单计价:直接费 =Σ(清单工程量 × 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含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间接费中仅需单独计取规费,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 + 措施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 + 规费)×9%;

定额计价:直接费 =Σ(定额工程量 × 定额工料单价),间接费 =(直接费 × 企业管理费费率)+(人工费 × 规费费率),利润 =(直接费 + 间接费)× 利润率,税金 =(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9%;

其他项目费的补充:除四大核心要素外,总造价中还含 “其他项目费”(如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本质是为应对项目不确定性的预留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可归为直接费或间接费的补充项(如暂列金额用于应对工程变更,属业主预留的直接费补充)。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工程造价的核心构成要素有哪些?
https://m.gc5.com/gczj/zjlw/10460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