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清单总价;
2、工程量清单缺陷调整价款;
3、暂列金额调整价款;
4、暂估价调整价款;
5、总承包服务费调整价款;
6、计日工调整价款;
7、物价变化调整价款;
8、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调整价款;
9、工程变更增减价款;
10、新增工程价款;
11、工程索赔价款;
12、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违约金;
13、其他价款。19、施工方违约金或奖励情况说明
20、建设单位代缴代扣情况说明
21、工期逾期情况说明
1、审核工程结算的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一致性;2、审核送审项目结算书中计量、计价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3、审查变更签证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相关费用计取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审查费用计取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4、审核索赔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以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6、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确认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与实际施工一致;7、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查套用定额和取费是否正确;8、价款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程序是否完整;材料设备认价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合理;9、对于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应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对方同意,发包人一般不得就已生效的过程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